中國去年宣布調查周永康、徐才厚、令計劃三只老虎,反腐力度達到曆史高峰。2015年伊始,又出了江蘇省委常委、南京市委書記楊衛澤、國家安全部副部長馬建、國家旅遊局副局長霍克正接受組織調查的新聞,晚來風急,未見稍息。
凡中國曆代的大一統王朝,經過建國初期三五十年的艱苦歲月之後,進入太平盛世,如漢朝的文景之治、唐朝的貞觀之治、宋朝的鹹平之治、明朝的永宣盛世、清朝的康乾盛世。緊隨著盛世而來的,往往是黨爭、貪腐和動亂,如正統年間的宦官專政、東林黨爭。乾隆駕崩五天之後,嘉慶下旨將和珅革職下獄,後來點算和珅家産,約值八億兩至十一億兩白銀,超過了清朝政府十五年財政收入的總和,成爲清朝第一大貪。
曆史總是驚人地相似。雖然政治制度已經從封建帝國進入社會主義共和國,但是中國的貪腐現象還是難免,而且也是大面積發生于建國半世紀之後的盛世。中共十八大以來的反腐,已經揪出不少貪官汙吏,遍及中央、地方的各級文官武將,涉案金額人均千萬元人民幣以上,個別傳說有過億元者。
中國曆史上治國主要是儒家、法家兩套方法。儒家講究修德,以道德教化爲治國之道,惟有修身齊家方可治國平天下。法家則講究法、術、勢。“法”是以嚴刑厚賞來推行法令,賞罰分明;“術”是人主操縱臣下的手段和辦法,辨別忠奸;“勢”即是威權,把政府的威權盡量擴大而且集中在統治者手裏。自漢朝中葉以來,中國曆代主張“德主刑輔”,以儒家道德原則爲立法和執法指導,使法律體現儒家的道德精神。
這兩年習王反腐,也走上法治反腐的道路。加緊制度建設,以“法”來管束黨政官員。其中,在個人反貪方面,主張“不敢貪”、“不能貪”、“不想貪”,即:完善立法和嚴格執法,讓官員不敢貪;完善規章制度的設計和監管,讓官員不能貪;建立合理的報酬制度,讓官員不想貪。
“不敢”、“不能”、“不想”都是外在的管束,是他律。貪婪是人的本性,不可能根除,只能控制。外在的管束能控制得了一時,控制不了一世。規章制度是人根據社會現狀和主觀要求制定的,因此也跟著社會現狀的改變而調整,不會一成不變。現在腐敗問題過分了,于是規章制度從嚴,比如八項規定。將來局勢改變了,可能就會覺得太嚴了,約束了發展,于是慢慢又會放寬,到時又會給貪腐帶來空間。
除了制度上要形成“不敢貪”、“不能貪”、“不想貪”,同樣重要的是得讓官員“不齒貪”,也就是從內心鄙視貪腐行爲。只有把清廉內化爲價值觀,形成普遍通行的社會倫理,人們才會有自律。做到“四不”,才能在根本上清除貪腐。無論規章制度或社會倫理,缺一不可。
中國當前的腐敗問題,集中出現在黨政官員身上,但是,如果我們仔細審視中國社會,就會發現各個方面、各個階層都出現各種各樣的腐敗,深入民間,幾乎沒有不淪陷的領域。有人把這種現象稱爲“亞腐敗”,意即在權力的廉潔狀態和腐敗狀態之間,所形成的一種尚未達到觸犯刑律但並不幹淨的空間。
“亞腐敗”的例子有:吃拿卡要、隱形福利、隱性兼職、人情吃喝、過度的職務消費、任人唯拍(拍馬屁)唯錢、借婚喪斂財、蘿蔔招聘等。在民間,這類現象十分常見,大到總經理安排自己不合錄用資格的兒子進入公司任職,小到因爲認識門診醫生而直接插隊的。腐敗最大的問題,並不在于貪墨了多少財物,而在于破壞了社會的秩序和公平公正。越是老實服從制度和規則的,越是吃虧;越是破壞制度和規則,或者至少是從制度和規則中取巧的,越是占便宜。長此以往,形成惡性循環,造成社會的無序甚至無底線。
僅僅強調對黨政官員腐敗的打擊,不解決整體社會容忍亞腐敗的文化根源,反腐終歸只是陣風。這陣風一旦過去了,三五年也好,十五二十年也好,下一輪腐敗高峰仍會出現。
社會之所以容忍亞腐敗,其根源與黨政官員腐敗是一致的,就是對濫用、私用權力的容忍,而對濫用、私用權力的容忍,又源自對權力的崇拜和依附。人們一方面反對權力濫用私用,另一方面自己又想方設法獲取濫用、私用權力的機會,從中獲益並得到快感,哪怕是微不足道的利益。
因此,必須從根源上限制、約束、平衡、監督權力。民主是一個直接而且明顯的答案。貪腐是人性,因此民主亦無法根除腐敗。事實上,許多民主社會屢屢出現腐敗,而且往往是發生在最高領導人身上,日本、韓國、泰國、台灣都發生過。民主社會的優勢是自淨能力較高,選民一旦看清當權者的貪腐,就能以相對低的社會成本和力氣將之翦除。
無可否認,民主體制也有致命的短板,否則不會選出巨貪巨騙當總統。雖說群衆的眼睛是雪亮的,但並不保證隨時雪亮,永遠雪亮,所以有必要在制度上盡力做好候選人的初選工作。如果登上政壇的都是些爛蘋果,無論怎麽選,終究還是選不到好蘋果的。
(作者許振義是南洋嘉木商務咨詢的創始人,曾任新加坡駐中國商務領事,通商中國總經理,新加坡國立大學亞洲事務處主任。目前作者從事翻譯工作及新中兩國商務、教育咨詢。聯系方式:[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