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許多中生代,尤其是年輕的朋友來說,他們對於大馬華文教育的發展史,或許只是一知半解,或許印象模糊。那麼,就趁著這個機會,讓我們先來溫習一下,馬來西亞華文教育走過的心酸路。希望大家給一點耐心,不要嫌它枯燥。因為,我想忠實的把華教歷史呈現給大家。對於那些喜歡論政的朋友而言,這篇文章可以為你提供相當完整的大馬華文教育發展資料。
幾乎每一年,我們都會看到臨教續聘的問題。還有華小學生爆滿,學位不足,但是政府又不批准增建華小。還有華文小學每年都需要籌募發展經費,教學設備殘舊破爛,又得不到教育局的撥款。為了適齡孩子的入學問題,為人父母者到處奔波,請人拜託,只求能夠在心儀的華小得到一個學位。
為什麼華文小學每年都要面對這麼多問題?為什麼跟國小比起來,華小要像一個私生子一樣,卑賤的生存?而馬華卻還經常一邊幫著巫統打壓華教,一邊卻又以《爭取》到的一點點小恩小惠,不忘提醒華社要對馬華感恩?今晚,我想跟大家談談的,正是這個大課題。
尤其是年輕的朋友,對大馬華文教育的發展史,或許只是一知半解。那麼,就趁著這個機會,讓我們先來溫習一下,馬來西亞華文教育走過的心酸路。馬來西亞的華文教育,若從1819年在檳城所建立的第一間私塾–五福書院算起,已有192年的歷史。
這192年里,華文教育經歷無數的風雨波折,起落浮沉,面對英國殖民政府的打壓,到了馬來西亞獨立之後,又不斷受到巫統的種族極端主義,加上馬華不斷的背叛和出賣,能夠走到今天,確實不容易。其中的心酸痛苦,不足以為外人道。
以下謹簡要敘述馬來西亞華文教育的一些重要里程碑,以便對今日馬來西亞華文教育的歷史淵源有個梗概的認識。希望大家給一點耐心,不要嫌它枯燥。因為,我想忠實的把華教歷史呈現給大家。
現在馬來西亞的華人社會能夠保存1283間華小,60間獨中及2所多元媒介的學院,是經過192年的漫長歲月,與英殖民主義者、日本侵略者、及獨立後單元化的國家教育政策展開的長期、艱苦、曲折的鬥爭,及付出了無數先烈們的性命、自由、血汗和奉獻之後所取得的成果。華教的生存與發展,體現了華族注重子女教育的優良傳統,自強不息的奮鬥精神,以及反對同化和捍衛民族特徵與尊嚴的決心。在馬來西亞,華文教育一開始便以民辦教育的姿態出現。
當時華人由中國大量移民到馬來西亞當勞工。為了解決子女的教育,就在會館、宗祠、神廟或其他簡陋的地方建立私塾,以方言媒介傳授《三字經》、《百家姓》、《千字文》或《四書》、《孝經》之類的經典古籍,以及書法,珠算等。
1898年,中國滿清政府採納康有為,譚嗣同等維新派的主張,進行教育改革,建立了新式學堂,並推行到馬來西亞。馬來西來第一間現代式華校是創立於1904年的檳城中華義學。所教授的課程包括修身、讀經、國文(華文)、外國語(英語)、歷史、地理、算術、物理學、體操等。
此後,各地私塾競相仿效。五四運動之後,教學媒介語即由方言改為普通話。隨著1911年中國辛亥革命成功之後,馬來西亞華人由於受到中國革命思潮的影響,興學之風更盛,使華文教育出現欣欣向榮的盛況。截至1920年止,馬來聯邦共有華校181間,海峽殖民地(即新加坡,馬六甲和檳城)則有華校313間。
這個時期的特點是,英殖民政府推行」英文至上」的政策,英文教育是少數統治者的特權教育,對華文教育則漠不關心,讓其自生自滅。由於歷史和文化的因素,當時馬來亞華文教育是中國僑民的教育,它的學制、媒介、教學法與教學目標等皆直接受到中國教育制度的影響。
1920年英殖民政府實施學校註冊法令,規定凡滿十名學生的學校便須註冊,而且必須在課程、行政與衛生等方面符合殖民政府的要求。註冊法令實施後,立即有十多間華文學校被取消註冊,而且在1925年至1928年之間,至少有315間華文學校被取消註冊。英殖民政府這項法令的矛頭主要是指向華文學校,因為當時的馬來亞華文學校深受中國政治思潮,特別是具有鮮明反殖與民主意識的五四運動的影響,這是英殖民政府所不能容忍的。
英殖民政府的這項措施引起馬來亞華人社會的普遍反對,但仍強行實施,並將當時的華教領導人左希泉、陳新政、余佩皋、 宋林木、鍾樂臣等遞解出境,遣送回中國。英殖民政府在1924年及1931年分別在海峽殖民地及馬來聯邦增設專司華校事務的副教育提學司及華文學校視學官,加強對華文學校的管制。
1924年,英國殖民政府開始津貼華文學校,但數目微不足道。1924年津貼33,000元,只占該年教育總開支的1.6%;1938年提高至195,000元,只占該年教育總開支的5.1%而已。1925年,英殖民政府修正學校註冊法令,授權教育提學司不准涉及所謂」顛覆」活動的教師進行註冊。
據1937年馬來亞高等教育委員會報告書所提供的資料,當年華文學校學生共有86,289人,約為英文學校學生的兩倍。這說明了儘管受到各種壓制,華文學校仍然蓬勃發展,表現了它的堅韌生命力。
到了1938年海峽殖民地與馬來聯邦已有華校1015間,學生91,534人,教員3,985人,馬來屬邦柔佛州則有華校245間,學生人數達14,423人,至於東馬,沙巴州1939年有華校59間,學生4,779人;砂勞越州1938年已有華校144間。在殖民政府不斷打壓限制之下,馬來亞華文教育的發展不但沒有萎縮,反而更加百花齊放!充分展現了中華民族對族群教育的重視和捍衛的決心。
1941年,在日軍占領馬來西亞時期,由於中日戰爭及馬來亞華族人民鮮明的抗日反侵略的正義立場,造成日軍血腥屠殺華族同胞。
在這種政治背景之下,許多反日的華校教師與學生慘遭殺害,或被迫逃亡,僅檳城州的鐘靈中學,就有8名教師及50名學生殉難。絕大多數學校被迫停課,奉日軍之命而復辦的寥寥無幾。
許多校舍被破壞或占用,是馬來西亞華文教育所經歷的最黑暗的時期。當年的林連玉老師,原本在吉隆坡尊孔中學當老師,也因為躲避日軍的追殺而暫時放下教鞭,退隱到雪州沿海小鎮而攬(Jeram)養豬。直到1945年日軍戰敗投降,才重回尊孔中學。
1945年日本投降後,馬來西亞華人社會再度發揚熱心教育的優良傳統精神,奮力復辦並全面發展各地的華文學校。經過一年的努力,馬來亞聯合邦的華校已有 1105間,學生172,101人,教員4513人,復興之快充分說明華族對子女教育的重視。
1954年6月4日檳榔嶼三輪車工友聯合會舉行了「為南洋大學義踏」活動,500輛三輪車義踏一天,籌獲款項逾萬,轟動星馬兩地,充分體現華人社會再窮不能窮教育的精神。
到了1955年,南洋大學在馬來亞和星加坡各地華裔群眾熱烈支援和歡呼聲中宣告誕生,標誌著本地區的華文教育已發展為由小學到大學的完整教育體系。
但在同一期間,華文教育的發展並不是一帆風順而是危機四伏!可惜的是,星、馬人民共同創建的南洋大學,只度過短短的25年春秋(1955-1980)便為」英文至上」的星加坡人民行動黨政府所消滅。人民行動黨的黨魁,就是李光耀。不過,南洋大學畢竟培養了萬多名優秀的南大兒女,而且留下不朽的南大精神!
面對著空前高漲的反殖民鬥爭與獨立要求,英殖民政府對具有強烈愛國意識與反殖民傳統的華文教育採取了敵視的態度,企圖伺機一舉加以消滅!
1948年,由於馬共與英殖民政府進行武裝對抗;英殖民政府宣布馬來亞進入緊急狀態,許多華校的校長、教師和學生被拘禁或遣送出境。一些學校,如雪蘭莪州加影華僑學校,因此被迫關閉。
此外,為了杜絕鄉村人民接濟馬來亞共產黨(馬共),英殖民主義者在《柏利斯計劃》下把57萬鄉村人民強行迫遷到簡直就像是大集中營的480個新村,華校也由於迫遷和重建而遭受到不同程度的破壞。這也就是馬來西亞華人新村的由來。
1949年英殖民政府的中央教育諮詢委員會,提出以英文為主要教學媒介語來塑造」共同的國民意識」及提倡」統一教育制度」,這項建議不但受到華人的非議,也遭到馬來人的激烈反對。
1951年初,英殖民政府公布《巴恩教育報告書》,建議以官方語文(英、巫)為媒介的國民學校取代華、印文學校,華人社團紛紛表示反對。
1951年年底,在林連玉努力奔走串聯之下,全國華校教師聯合會總會(簡稱教總)於是應運而生。林連玉出任第一任教總主席,一直到他於1961年被巫統和馬華聯手,遞奪他的公民權為止。前後長達10年。
教總的創立宗旨,是本著各族公民權利與義務一律平等及接受母語教育是基本人權的信念,爭取華、印文與英、巫文並列為官方語文,主張各族母語母文教育一律平等,要求華文教育被承認為國家教育之一環,為民族語文與教育的生存與發展展開不懈的鬥爭。
1952年教育法令》接納《巴恩報告書》的建議,宣布以英、巫文媒介的國民學校取代華、印文學校。但是華社也同時推出《方吳報告書》,強調華文教育的重要性,並建議政府承認及扶助華教的發展,使它成為馬來亞國家教育的一環。後來《1952年教育法令》由於財力問題及遭受強烈反對而不能有效執行。
1953年,馬華公會(簡稱馬華)聯合教總和董總(馬來西亞華校董事會聯合會總會的簡稱)組成」馬華公會華文教育中央委員會」–通稱」三大機構」,共同向政府爭取華文教育公平合理的權益和地位。
三大機構操作至1959年止的這段期間是董教總(董總和教總的簡稱)與馬華關係良好,共同維護華教的時期。而聯盟政府當年也承認,董教總代表大馬華文教育發言的地位。
由於《1952年教育法令》不得人心及不能有效執行。《1954年教育白皮書》便建議在華校開設英文班,企圖逐漸以英文班取代華文班,最終達到變質與消滅華校的目的;教總呼籲全國華校拒絕為政府開設英文班,粉碎了英殖民主義者的陰謀。
1953年,教總第一次提出爭取華文為官方語文之一,獲得當年馬華公會第一任總會長陳禎祿答應將它列為該黨爭取的最後目標。1964年教總再度發起列華文為官方語文運動,卻不獲馬華支援,以至功敗垂成。同時,教總主席沈慕羽還因此事被馬華開除黨籍。
當年的馬華總會長,就是陳禎祿的兒子陳修信。
而沈慕羽當年也是馬華青年團的創辦人兼第一任總團長。在1955年的馬六甲會談中,教總以大選時支援東姑領導的聯盟作為廢除《1952年教育法令》的代價,把華、印校死刑判決書(因《1952年教育法令》意圖消滅華、印學校,故有此稱)銷毀掉。
同年7月,聯盟(多個政黨的聯合體)在馬來亞第一屆全國大選中贏得52席中的51席,取得壓倒性大勝。同年9月,政府成立以當時教育部長拉薩為首的教育委員會,檢討《1952年教育法令》及《1954年教育白皮書》,並於1956年發表了《1956年教育委員會報告書》,通稱《拉薩報告書》。1956年,為抗議當局不以華文學校作為學童入學登記站,華教人士發動了熱火朝天的」火炬運動」,爭取華裔公民把子女送進華文學校,取得廣泛教育群眾的作用。
為了保持三大民族的團結以利向英殖民政府爭取獨立,《拉薩報告書》對教育問題作了一些調整,顯示了開明的一面,其中包括:
(1)承認三種語文源流學校並存,各以其母語為主要教學媒介;
(2)提供一種」能為本邦全體人民接受」的教育政策;
(3)使馬來文成為本邦國家語文,同時維護及扶助本邦非馬來人語文及文化之發展。
可是,它在「最終目標」一節卻以緩和的語氣婉轉地提出了」一種語文,一個源流」的教育政策,為往後的教育紛爭埋下了伏線。
有關的報告書中第十二段條文這樣寫:」我們相信本邦教育政策之最終目標,乃將各籍兒童聚集於一個國民教育制度之下,在此種制度之下,本邦國語(馬來語)乃主要之教學媒介,雖然我們認達成此種目標之進展,必須系逐漸者,而不能橾之過急也。」
1956年,在教總的交涉下,教育部長拉薩答應不將上述」最終目標」列入法令中,使《1957年教育法令》顯得比較合理,華教的危機也獲得緩和。
1957年教育法令第3條:「本邦的教育政策乃要達致一個為全體人民所接受的國家教育制度。此制度必須符合人民的要求,促進他們本身的文化、社會、經濟和政治的發展,以達致一個以巫語為國語,同時,其它居住於本邦的各種族的語文文化也得到維護扶助其發展的國家。」
儘管這樣,政府仍然鼓勵華文中學接受政府津貼金,改製成英文中學。在國家獨立前,檳城州的鐘靈中學、森美蘭州的振華中學及柔佛州的昔加末華僑中學先後接受改制為國民型中學,但其他中學仍然站穩維護華教的立場,不為所動,肩負著艱巨的時代使命。
1957年教育部通過各州教育局向中小學校校長發出的、責令超齡學生家長簽保子女自動退學。當時,吉打、檳城、霹靂、雪蘭莪、柔佛等地的華文中學都曾發生罷課學潮,反對改制20條及驅逐超齡生。鍾靈中學學生還寫了」愛吾華文、愛吾鍾靈」的血書,以示捍衛華教的決心。
《1961年教育法令》的通過是聯盟政府開始推行單元化教育政策的標誌。使華教的生存和發展面臨空前嚴峻的考驗。《1961年教育法令》接納《拉曼達立報告書》的建議,使」最終目標」更為明朗化與具體化。
對中學,報告書建議:」為了國家團結,(教育政策的)目標必須是從國家制度的學校中消滅種族性的中學,以確保各族學生在國民中學和國民型中學裡就讀。」對小學,《1961年教育法令》第21條(2)規定教育部長有權在認為適當的時候把國民型小學改為國民小學。僅僅上述兩項條文已經足以置華文小學和華文中學於死地!
在《1961年教育法令》通過前,馬來西亞半島原有華文中學共69間。法令通過後,華文中學立即面對改制浪潮的衝擊。在嚴峻的考驗下,董教總始終站穩維護民族教育的立場,堅持」津貼金可以被剝奪,華文中學不能不辦」 。
在這種情況下,聯盟政府還是一意孤行,對教總的領導人進行鎮壓:褫奪教總主席林連玉先生的公民權及永遠禁止教總顧問嚴元章博士進入本邦;另一方面,則利用馬華政客出面鼓吹改制的好處,並保證改制中學將有三分之一課程繼續保持以華語為教學媒介。
結果有54間華文中學在威迫利誘下接受改制,只有15間站穩立場,寧可放棄津貼金,成為」華文獨立中學」(簡稱獨中)。華文中學接受改制是60年代華文教育式微的最主要原因,它使華文教育的發展至少落後十年,而且差點兒就此一蹶不振。
1965年,小學升中學會考取消,華文小學的學生可以自動升入國民型中學的中學預備班,國民型中學的學生因此人數大增,而華文獨中則面臨學生短缺的困境。
1967年,教育部長佐哈里宣布從1968年開始,只有持政府承認文憑的中學生,才准出國深造,意圖斷絕華文獨中學生出國深造之路,這是董教總申辦獨立大學(簡稱獨大)的直接原因。籌辦獨立大學獲得廣大群眾的支援,展開了廣泛的籌款運動。雖然馬華公會反對籌辦獨立大學,其會長陳修信甚至公然比喻獨大的成立 簡直比鐵樹開花還難。
可是,聯盟政府為了緩和華裔選民的強烈不滿情緒,終於在1969年全國大選前二天批准獨立大學有限公司之註冊申請。1969年的大選競爭十分劇烈,當時華裔為主的反對黨以列華、印文為官方語文,保存四種源流教育制度,創辦獨大等作為宣傳主題,結果華裔執政黨候選人慘敗,反對黨大捷。過後即在五月十三日爆發」513″種族騷亂事件。
513事件過後,國家進入緊急狀態,獨大籌款活動也被禁止,爭取創辦獨大的行動也被迫擱置。從1970年開始,英文小學所有學科(英文除外)便由一年級開始逐年改變,到1975年英文小學實際上已全部改為國民小學(馬來文小學)。
英文中學一年級至五年級的媒介語,則在1976-1980年逐步改變,到了1980年英文媒介的課程已全部改為國語媒介。英文小學改為國民小學,是華族家長和社會人士的前車之鑑,他們深恐當局會在」適當」的時候,把華文小學也改為國民小學。因此,危機意識大為提高,連馬華公會當年的總會長李三春也發出」與華小共存亡」的誓言。
1971年政府開始實施《馬吉依斯邁報告書》的主張,不以學生的學業成績,而以種族的人口比例作為收生的根據,即所謂的」固打」制。其實,從70年代以來,馬來西亞各大專馬來學生的人數大大超越其人口比例(據第三、四、五大馬計劃的資料,1970年馬來大專學生占53.7%,1975年 71.3%,1980年73.3%,1985年75.5%),造成非馬來學生與家長的普遍不滿。同年,《大學及大專學院法令》通過。
從」獨大案件」的判詞看來,在該法令下,非馬來文媒介大學,包括私立大學的設立,已不可能。然而,以英文及阿拉伯文為教學媒介的回教大學卻在馬來西亞建立起來,為此,政府還特地修改」大學與大專學院法令」以達到網開一面的目的。
獨立大學的被拒,與回教大學的建立,說明馬來西亞華裔公民的語文地位在國內還不如英文與阿拉伯文等外國語文!到了90年代,政府允許數百間私立學院以英文為主要教學媒介,仍然不允許華文作為私立學院的主要教學媒介,這種公然的語文歧視政策是任何有尊嚴的民族都難以接受的。
1971年獨大有限公司根據《大學及大專學院法令》的規定,正式向最高元首提呈《獨立大學計劃》,要求陛下恩准,結果在1974年大選前被拒絕。1977年,獨大有限公司再度向最高元首提呈由4238個華團與政黨簽蓋的要求恩准創辦獨大的請願書。經過各種途徑的爭取,當局還是拒絕給予批准。
1980年,獨大有限公司被迫就獨大創辦遭拒絕事,正式入稟高庭起訴政府,最後仍然以敗訴告終。至此,政府單元化政策可謂已經基本就緒,逐步推行,華小與獨中的生存與發展,全靠華社的團結一致,誓死維護。火種不滅,才能薪火相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