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有意修改《建築內資信設施行事准則》,提供電信業者更大的便利,讓業者更快完成電信基站的裝置。目前,電信業者只能在新建築物取得臨時入夥證後才可開始基站的裝置。
公衆日後在入住新組屋後,有望更快接收到手機電信信號,不必像現在得等上幾個月才能有良好的收訊。
這是因爲政府有意修改《建築內資信設施行事准則》(簡稱COPIF),提供電信業者更大的便利,讓業者更快完成電信基站的裝置。
目前,電信業者只能在新建築物取得臨時入夥證(簡稱TOP)後才可開始基站的裝置。
本報兩年前曾報道,武吉班讓實加路四座新組屋的居民在遷入近一年後,仍面對打電話頻斷線、發短信常失敗,以及無法在家用手機的窘境。
國會上月10日已三讀通過電信(修正)法案。COPIF是電信法令下的准則,只有法案通過後才可修改COPIF。通訊及新聞部明年將針對COPIF的修改展開公共咨詢。
COPIF的檢討包括在電信業者提出要求後,業主須在頂樓規劃出“移動通信設備空間”(Mobile Deployment Space,簡稱MDS),讓電信業者可在MDS裝置基站。
通訊及新聞部長雅國博士上月10日在國會說,電信(修正)法案將授予資訊通信媒體發展局權力,制定一套框架,進一步監管業者使用以及進入不同建築物的權限。
第一通(M1)與星和受詢時都指出,目前當局在獲TOP後須數月才能完成電信網絡基礎建設的裝置和建構。
第一通發言人說:“要確定可裝基站的地方,平均就要三四個月,實際的裝置還須另外三四周。”
星和指出,除了業主,電信業者有時還須向發展商或一些政府機構提出申請,才能在建築物建成並接通電源後開始裝置。
星和發言人說:“我們期待有更明確的條文,列明業者可使用的裝置地點。”
新電信認爲,政府有意制定的監管框架可保障所有業者能更快地獲得相關批准,加快裝置過程。
無須把“提供電信服務”規定爲取得TOP條件
義順集選區議員李美花上月7日在國會提問,政府是否考慮檢討規劃程序,允許業者在建造過程就開始裝基站,並強制規定“提供電信服務”爲取得TOP的條件之一。
國家發展部長黃循財以書面答複時認同新建築物應有足夠的電信網絡覆蓋率。業者會在一些特定的新組屋頂樓裝基站,但一大挑戰是若這些特定樓座的建造被延誤,業者就得推遲啓動電信服務。
但他透露,建屋發展局已與市鎮理事會、資媒局和各電信業者研究如何加快裝置工程。
建屋局也與資媒局研究,如何加快市鎮會對業者申請的審批,並在招標前的新組屋發展項目規劃階段,把業者的需求納入考量。
通訊及新聞部與資媒局也將通過電信(修正)法案,修改有關使用頂樓爲附近其他建築物提供電信網絡服務的條文,讓業者能更容易地在附近建築物裝置基站,提升該地段的電信網絡覆蓋率。
黃循財認爲,有鑒于此就無須強制規定“提供電信服務”爲取得TOP的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