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依爾萬承認一項嚴重傷人罪,昨天被判坐牢四年半和鞭打六下。由于他也面對擁毒、運毒、擁有受管制武器,和在吊銷駕照期間駕車等另外13項控狀,因此總刑罰爲監禁14年半、鞭打16下,以及在出獄後吊銷各級駕照八年。
已婚商人包養年輕女子,還出手闊綽送上馬賽地汽車,但對方卻背著他跟另一名男子胡搞,商人一怒之下雇人教訓“奸夫”。
其中一名打手依爾萬(29歲)承認一項嚴重傷人罪,昨天被判坐牢四年半和鞭打六下。由于依爾萬也面對擁毒、運毒、擁有受管制武器,和在吊銷駕照期間駕車等另外13項控狀,因此他的總刑罰爲監禁14年半、鞭打16下,以及在出獄後吊銷各級駕照八年。
今年4月,物流公司董事林宏良(52歲)發現情婦陳瑩芳(25歲)對他不忠,于是指示侄兒找人對付“奸夫”許健永(32歲),答應事成後支付5000元酬勞。
案情揭露,林宏良的侄兒跟搬運工人王福財(46歲)接洽,要對方多找幾個人一起打斷許健永的手腳,王福財認爲這太困難,改而建議砍傷許健永的臉。王福財之後通過友人找來包括依爾萬在內的幾名打手。
今年4月27日,王福財等人見面商討計劃,依爾萬收到目標人物許健永的照片。依爾萬的女友(20歲)負責使用手機監視陳瑩芳車子的所在位置,林宏良在案發前幾個月買了一部馬賽地汽車給陳瑩芳,車上裝有衛星定位系統。
接下來幾天依爾萬不時收到女友通知,告知他陳瑩芳的行蹤。
4月29日晚上,依爾萬從女友那裏得知陳瑩芳的車子在諾維娜一帶,30日淩晨他跟另外兩人到諾維娜一家酒店的停車場等陳瑩芳和許健永出現。他們之後一路跟蹤對方到小印度陶勝路(Townshend Road)的一家餐館。
依爾萬等人計劃由其中一人先進入餐館跟許健永對質,另外兩人則在附近守候,避免許健永逃脫。
4月30日淩晨約1時10分,依爾萬的同謀祖哈裏(34歲)走向許健永,快速地朝他的臉揮拳。許健永試圖逃跑,但是被依爾萬和另一名同謀阿敏(46歲)攔下。祖哈裏繼續攻擊許健永的頭部,依爾萬趁亂用刀片劃過許健永的臉,阿敏則站在一旁。
許健永被毀容,上下唇分別留下兩公分和五公分長的疤痕。
依爾萬得逞後駕車載一夥兒逃離現場,依爾萬、阿敏和祖哈裏分別獲得2400元、2000元和600元酬勞。
主控官:幹案手法粗暴殘忍目無法紀
警方三天後在後港一個租來的公寓單位逮捕依爾萬和女友,同時也在臥室裏搜出搖頭丸及冰毒等毒品。調查也顯示,依爾萬在2011年8月被吊銷駕照五年,他在幹案時無照駕駛。
主控官田金副檢察司指出,這起案件全因林宏良的嫉妒心而起,他雇人在公共場所凶殘地襲擊許健永,這類流氓似的幹案手法粗暴且殘忍,幹案者簡直目無法紀。主控官說,“打手”依爾萬和同謀精心策劃一切,事前還做足准備。
祖哈裏已在今年9月被判坐牢15個月,依爾萬的女友則被判入青年改造所,林宏良等人的案件目前還在審前會議階段。(人名譯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