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公司Creative Technology表示該公司及其子公司QMax Communications,在與華爲的法庭訴訟對抗中,將獲得額外的損害賠償金。
2009年,Creative在收購了寬帶基礎設施公司QMax後,希望能夠使用WiMax技術建設一張無線寬帶網絡。此後華爲參與了Creative的招標,提交了一份包含設計、建設和運營一張覆蓋新加坡的WiMax網絡的提案。
經過幾輪談判,Creative告訴華爲,其預算爲2000萬美元。華爲表示可以通過部署225個基站實現全國範圍覆蓋來滿足預算。
但是隨後華爲表示225這個數字“只是表達意見而已”,並且公司代表已經警告Creative,雖然華爲可以滿足其預算,但這將意味著一張質量較差的網絡。
2017年,新加坡高等法院在一項判決中認爲,華爲項目合同中“存在誤述和過失性失實陳述”。另外,華爲也被認爲對違約負有責任。華爲被要求支付Creative在合同下已經支付給華爲的款項約930萬美元和1560萬新元的損害賠償,包括利息在內總計約3600萬新元。華爲對Creative未付的服務和設備款項提出的反訴也被駁回。
2018年8月,新加坡高等法院做出最終裁定,要求華爲向Creative及其子公司QMax在之前的賠償基礎上另外支付230萬新元(約1149萬人民幣)。
Tay Yong Kwang法官在作出裁決時表示,這筆款項包括Creative對頻譜權限、屋頂租賃和對網絡運營商Singtel的租賃服務的索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