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世界上爲數不多的允許低齡留學和陪讀的國家(特別是母親陪讀政策),年齡在6周歲至16周歲的孩子,他們可以在新加坡就讀中小學,母親或直系女性親屬都可以申請前往陪讀。
新加坡的母子陪讀項目在申請學生的年齡上有明確的規定。
新加坡政府重視父母在教育中的重要作用,特別是小學階段,所以未滿16周歲的學生母親都可以向新加坡政府申請陪讀。
當孩子年齡超過15周歲,那麽在申請陪讀資格時就會有被拒的風險。
申請陪讀的材料
需要提交母親與孩子護照前四頁以及最後三頁的複印件,母親和孩子的照片各4張(8張);
孩子帶有照片的出生證以及父母的結婚證(或離婚證);
學生在國內的學曆證明和成績證明;
15萬以上的存款證明;
父母的在職證明(有表格,需單位公章)和父母的身份證複印件。
申請母子陪讀的條件
學生年齡3-16周歲
在3—16周歲之前,陪讀媽媽被允許可以申請陪讀證明,一因爲這個時候的孩子身體和心理都還沒有完全成熟,新加坡學校考慮到安全和生活等各方面,允許有陪讀。
新加坡教育相關部門會認定學生若年滿16周歲,就已經具備獨立生活的能力。因此,若學生年滿16周歲,陪讀媽媽將不再被獲准續簽陪讀簽證。
超過16周歲的學生,媽媽想陪同孩子就讀,只能申請可以更新的探親簽證(LTVP)。
學生通過AEIS考試並拿到正式學生准證
學生證獲得批准後,媽媽方可申請陪讀。
若學生尚處于私立學院讀預備課程期間,則不允許媽媽申請陪讀准證。
影響陪讀准證獲簽的因素
媽媽的學曆;
語言技能:英文水平及表達能力。如果媽媽擔心英語水平,可在學生讀預科的時候報讀陪讀媽媽語言培訓課程。
年齡、身體狀況等其他條件;
其他 (在國內的工作資曆、家庭經濟水平、婚姻狀況等;
申請陪讀准證需有新加坡本地擔保人,擔保人需是新加坡人或是新加坡永久居民。
申請陪讀的流程
預備班期間:母親持旅遊簽證入境(多爲兩年期多次往返),在新加坡本地可以續簽一次,然後家長必須離境內,再申請進入新加坡。
正式入學:學生通過考試進入政府中小學,母親可申請陪讀准證。
此簽證有效期6-12個月不等,可根據孩子的學生准證的續簽而續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