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也實行全民免費醫療模式,不過它的醫療模式有別于英國、法國或者美國。新加坡實行的是一種醫療儲蓄的全民免費醫療模式。相對于其他國家來說,這一種模式實施的國家較少,發展的曆史也比較短,主要有新加坡、馬拉西亞、印度、印度尼西亞等國家。
新加坡的醫療保健主要由新加坡政府衛生部責任。政府醫療保健的支出總額只占全年國內生産總值的3-4%,部分原因是政府在私人醫療保健方面的支出非常低。醫療保健系統高效而完善。在世界衛生組織2000年的世界衛生系統排名中,新加坡排名第6位。
根據世界衛生組織統計,新加坡目前擁有世界最低的嬰兒死亡率(等同于冰島),以及最高的人均壽命(從出生日起)。
據全球咨詢公司華信惠悅分析,無論是資金運用效率還是社區衛生方面取得的成果,新加坡的醫療保健系統都可謂世界最成功的案例之一。政府定期調整政策,積極規範“國內的供應和醫療服務價格”,以控制成本。然而,在大多數情況下,政府不直接幹預私營醫療服務成本。
新加坡的醫療保健系統十分獨特,並被認爲“難以在其他許多國家複制”。許多新加坡人也有政府計劃外的補充私人醫療保險(通常由雇主提供)。
上世紀80年代早期,新加坡政府決定逐步從一般賦稅資助衛生保健的體制,走向以個人儲蓄爲基礎的體制。它由三個方面組成:醫療儲蓄方案、醫療保護方案和醫療基金方案。
醫療儲蓄方案
在新加坡,醫療儲蓄(CPF一共分三個戶頭,普通戶頭 (OrdinaryAccount,OA),特別戶頭(SpecialAccount,SA)以及醫療戶頭(MedisaveAccount))是一個全 國性的、強制性參加的儲蓄計劃,幫助個人儲蓄,以用于支付住院費用。每一個有工作的人,包括個體業主,都需要按法律要求參加醫療儲蓄。醫療儲蓄運作起來就 像個人的銀行儲蓄賬戶,惟一的不同點是醫療儲蓄賬戶上的錢只能支取繳納住院費用。參加醫療儲蓄的每一個人都有自己的賬戶。醫療儲蓄經費並不同他人的合在一 起。每個人可以用自己的醫療儲蓄支付個人或直系家屬的住院費用,如妻子、孩子和父母。
根據年齡的不同,繳納醫療儲蓄的費用占工資總額的6%—8%,由雇主和雇員均攤。醫 療儲蓄金是免稅的,並根據平時的平均利率增長利息,最低利率是2.5%,爲了避免醫療儲蓄金余額過度積壓,從而産生不必要的支出,醫療儲蓄的繳納有一個最 大限額。據估計,這一最大限額足以保證病人終生補貼病房的衛生保健需要。
醫療儲蓄只包括住院費用和選定的貴重門診檢查。在1993年,住院病人的80%是使 用醫療儲蓄支付住院費用的,其余的20%由其雇主、保險公司或自己支付。用醫療儲蓄金支付住院費用也有一定限額。爲了讓住在私人醫院的和在公立醫院的高級 病房的病人繳納部分現金,以及防止賬戶的所有者們過早地用光醫療儲蓄金,政府設立了日住院費用提取限額;並根據手術的難易程度對不同的外科手術規定了提取限額。
當醫療儲蓄賬戶的所有者超過55歲時,可以提取一定的醫療儲蓄金。但在賬戶上要保存一個最低的累計額,這是爲了保障賬戶所有者在年老時,有足夠的儲蓄支付其住院費用。醫療儲蓄金可以作爲遺産,並不繳納遺産稅。
醫療保護方案
爲了補充醫療儲蓄方案,新加坡政府于1990年開始了醫療保護方案。醫療保護是一項 基本的、低費用、大病保險計劃。它的設立是爲了幫助參加者支付大病或慢性病的醫療費用。與醫療儲蓄不同,醫療保護是自願參加的。醫療保護是一個需要放棄的 計劃,即每一個醫療儲蓄的成員如果不特別指明放棄這一方案,它將自動成爲醫療保護的成員。
醫療保護的保險金從醫療儲蓄中扣除,它是一個低費用的保險計劃,其福利限定在B2 級。30歲以下的人,每人的保險金只是每月1新元,66—70歲的人是每人11新元。醫療保護基金用于支付部分住院費用和一些較貴的門診治療費用,如腎透 析;但不包括一些病種如一些天生性疫病、精神病、美容手術的治療費用。作爲大病保險方案,只有在醫院賬單超過一定數目以後,才能提供醫療保險的福利。超過 部分的80%由醫療保護支付,余下的20%自負或用醫療儲蓄金支付。然而,門診的腎透析、化療和放療沒有報銷起限。
截至目前,在新加坡88%的醫療儲蓄成員參加了醫療保護計劃,約15萬醫療儲蓄所有者的家屬自願參加了醫療保護方案;約12%的(20萬人)宣布放棄這一方案,這些人主要是從他們的雇主那裏得到非常好的醫療福利或者參加了私人保險。3%的住院患者從醫療保護獲得福利。
醫療基金方案
醫療基金是新加坡政府爲幫助貧困的新加坡人支付醫療保險費用而特別建立的一種捐贈的 基金,始于1993年。它保障了所有的新加坡人,無論他們的社會經濟地位如何,都將能得到良好的、基本的醫療保健。醫療基金從第一筆2000萬新元捐贈開 始,只要經濟持續增長和預算增加,政府將每年給醫療基金1000萬新元,只有這些捐贈基金的利息收入可以用于支付窮人的住院費用。
這些捐贈基金的收入分到公立醫院。那些不能支付其住院費用的人可以申請醫療基金的幫 助。每一個公立醫院都有一個由政府任命的醫院醫療基金委員會,審批申請和發放基金。這個委員會由積極參與社區工作的私營和公立部門的人組成。從1993年 4月醫療基金開始以來,共有上萬人申請並得到了醫療基金的幫助,支付了醫院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