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燕燕 報道
宏茂橋市鎮理事會總經理兼秘書被懷疑在處理交易與合約事宜時,行爲可能有不妥當之處,上個月遭革職。貪汙調查局證實接到舉報,目前在調查此事。
被令停職的市鎮會前總經理是黃志明(Victor Ng Chee Meng),他受雇于新工産業管理服務公司(CPG Facilities Management)。據本報了解,他是在2013年11月被公司調到宏茂橋市鎮會擔任總經理,前後三年時間。
新工産業管理服務公司是新加坡工程集團(CPG Corporation)的子公司,被宏茂橋市鎮會聘爲管理代理公司(Managing Agent)。公司目前聘用大約100名員工負責管理宏茂橋市鎮會。
宏茂橋市鎮會是在9月底接獲投訴,指黃志明“處理合約及市鎮會事宜的方式”失當,並且“可能涉及需要貪汙調查局介入調查的行爲”。
新工産業管理服務公司當時讓黃志明請假等候調查,他在上個月已被革除與市鎮會有關的一切職務。
貪汙調查局回答媒體詢問時證實收到相關舉報,目前正著手調查此事。
洪鼎基:不影響市鎮會運作
宏茂橋市鎮會主席洪鼎基告訴本報,管理代理公司已委任林建章出任宏茂橋市鎮會代總經理。政府憲報上個月已就此事發布公告。
洪鼎基受訪時強調,這件事只關乎一名前總經理涉嫌行爲操守有不當之處,並不影響市鎮會的日常運作,而市鎮會其他員工也堅守各自的崗位,照常工作。
他指出,案件已交由貪汙調查局跟進,因此無法透露更多詳情。市鎮會將全力配合調查並給予協助,維護對貪汙的“零容忍”。
在解釋市鎮會的運作時,洪鼎基指出,市鎮會的項目基本上分成兩大類,金額較大的項目一定要公開招標(tender),如果所涉及金額很小,例如購買影印紙張等,一般是由職員自行處理,但需要貨比三家,即公開報價(quotation)。
他說,公開招標後,就會由市鎮會的理事們(town councillors)組成審核團坐下來討論,大家會衡量報價與質量,再做出最終決定。宏茂橋市鎮會目前有70多名理事。
洪鼎基說,每次開標前,不管是市鎮會理事或職員,凡是涉及利益關系的,一定要事先申報並主動退出審核機制。他強調這是有明文規定的。
他說,管理代理公司的員工同樣得申報所可能涉及的利益關系,而且必須自發和主動這麽做。
他補充說,集選區的議員並不是什麽事都交由管理代理公司全權處理,他們也會在項目得標後,親自了解工程進展,特別是工程會否對居民造成困擾或影響等。
1998年注冊的新工産業管理服務公司,其前身是PWD EMS私人有限公司。根據公司網站,它是一家設施管理公司,專門管理商業大樓、工業大廈、政府部門設施、學校、住宅等,其主要客戶包括外交部、教育部、總統府、樟宜機場、建屋發展局和南洋理工大學等。
這家公司也曾管理過數個行動黨市鎮會,包括工人黨接手前的阿裕尼市鎮會,以及淡濱尼市鎮會和蔡厝港市鎮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