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5日,香港律政司司長及警務處處長代表所有警務人員前往香港高等法院,成功向法庭申請單方面臨時禁制令,禁止公衆針對警員及其家屬作出不合法的惡意“起底”,包括公開他們姓名、職位、相片、社交平台帳戶及住址等個人資料,禁止公衆恐嚇及騷擾警員及其家屬,並且禁止公衆協助或教唆他人惡意“起底”。該臨時禁制令有效至11月8日。
香港律政司欲申請讓強制令繼續有效,記協亦希望法庭修訂該禁制令以豁免記者新聞活動,案件11月8日于香港高等法院進行聆訊。法官批准臨時禁制令繼續有效直至另行通知,另亦批准記協申請修訂,令此臨時禁制令不限制記者的新聞活動。(央視記者 高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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