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證監會6日公布針對虛擬資産交易平台的新監管框架,明確在香港營運並爲至少一種證券型代幣提供交易服務的平台,可以向證監會申請牌照,接受規管。
新監管框架強調,香港證監會只會向符合嚴格監管標准的平台營運者發牌,這些標准與適用于持牌證券經紀商和自動化交易場所的標准相當,但納入了額外規定,以處理與虛擬資産有關的特定風險。
例如,證監會將強化發牌條件,規定平台營運者僅可向專業投資者提供服務,並確保客戶充分認識虛擬資産,以及必須制定嚴格的納入准則以篩選可在平台買賣的虛擬資産。持牌平台也會被納入證監會監管沙盒,在一段期間內接受密切和嚴謹的監管。
香港證監會行政總裁歐達禮表示:“監管機構需對創新科技帶來的效益持開放態度,但也應做好准備,解決某些金融科技爲投資者帶來的風險。證監會決定推行這個新的監管框架,是因爲此舉符合公衆利益,能夠讓投資者選擇在受到妥善規管的虛擬資産交易平台上進行買賣。”
在發布監管新規的同時,證監會亦提示,在持牌平台買賣的虛擬資産不會適用監管傳統方式銷售證券或集體投資計劃的規則,而且如果平台僅買賣不屬于香港法例下證券定義的虛擬資産或代幣,證監會無權向平台發牌或進行監管。此外,投資者需要注意購買虛擬資産期貨合約的風險,這些合約大部分不受監管、高度杠杆化和容易出現極端價格波動。(記者張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