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服務署表示,從現在起當局會以薪金與職務範圍的等級來辨別公務員。該署也強調,公務員的升遷是取決于工作表現及是否具備擔當更高職務的能力,並非以學曆決定。
我國公共服務部門從今年起,不再按公務員的學曆作內部層級劃分,以進一步打破公務員升遷與學曆直接挂鈎的既定印象。
過去,公務員會按學曆分爲四個層級。第一級(Division I)是大學學曆;第二級是專業文憑及A水准;第三級是中學教育;第四級是小學教育。
公共服務署答複《聯合早報》詢問時指出,上述的層級劃分是一種“行政上的歸類”,而從今年1月1日起,公共服務部門的相關雇員手冊、書面通知及政策文件內,都不再以這個方式區分公務員。
據該署的資料,截至2014年,在約8萬2000名公務員中,近六成屬第一級公務員,約三成屬第二級,第三和第四級的比率則分別爲約6%及4%。
公共服務署說,以往的歸類會讓人覺得公務員可擔任更高職務的能力與潛力受限于他們的學曆,但事實並非如此,因此當局決定廢除這類劃分。
從現在開始,當局在提及公務員時,會以反映他們薪金與職務範圍的等級來辨別,但現有的雇用條件及雇員福利都保持不變。
該署也指出,在沒有工作經驗的情況下,學曆還是會用來鑒定申請者勝任某個職務的合適度,但對于中途轉行的申請者,相關的工作經驗將更關鍵。
此外,它也強調,公務員的升遷是取決于工作表現及是否具備擔當更高職務的能力,並非以學曆決定。
近年來,不同公共服務部門也陸續調整薪金與升遷制度,例如前年8月管理執行人員計劃(Management Executive Scheme,簡稱MXO)的擴大、教育部前年10月推出的教育服務計劃(Education Scheme of Service),以及警察部隊去年4月宣布的統一警階制度。
公共雇員聯合會表歡迎
公共服務署指出,這些新制度旨在讓有能力和潛力的非大學畢業生也能享有與大學畢業生相同的擢升機會。
對于廢除公務員層級劃分,公共雇員聯合會(Amalgamated Union of Public Employees)秘書長楊全平表示歡迎。他受訪時透露,過去曾有會員反饋,因爲自己屬較低級別,就認爲沒有擢升機會。
“這種想法似乎根深蒂固,但事實上,公務員的升遷主要還是靠個人表現,因此廢除層級劃分是公共服務署邁出的重要一步,希望這能糾正人們的錯誤觀念。”
他也說,若有公務員認爲自己仍因學曆不高而遭不公平待遇,還是可向公共雇員聯合會求助。
在公共服務部門任職超過15年的一名公務員告訴記者,相信廢除層級劃分能讓公務員覺得晉升機會更公平,也能鼓勵學曆較低的公務員力爭上遊。
另一名有五年工作經驗,但也不願具名的公務員則認爲,沒有層級劃分不見得前途就更明朗。
他受訪時說:“按我個人觀察,有大學文憑的公務員似乎還是更受重用,管理層也會多加栽培。如果鑒定升遷的‘工作表現’能列得更清楚也更具體,相信才能讓非大學畢業生覺得自己是在同樣的框架下接受上司評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