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博社綜合報道】據新加坡《聯合早報》報道,馬來西亞外交部副部長馬祖基表示,馬來西亞仍有權與新加坡重新談判兩國之間的水供協定。
馬祖基10月31日在國會答詢時表示,馬來西亞總理馬哈蒂爾將于11月12日訪問新加坡,預料水供是其中一項重要課題。他強調:“根據協定,馬來西亞在1987年之後仍有權重新檢討水供,這是不容質疑的。”
圖自:聯合早報
報道指出,第33屆東盟峰會及系列會議將于11月11~15日在新加坡舉行。馬哈蒂爾屆時將出席會議並與新加坡總理李顯龍會面。
早前,新加坡外交部前常任秘書比拉哈裏表示,馬方1987年已放棄檢討水供協定條款的權利。對此,馬祖基表示,馬方在1987年後仍有重新檢討水供的權利是不容置疑的。他認爲,1962年水供協定的水價讓馬方無利可圖,因此政府必須重新檢討水價。
馬祖基說,馬來西亞外交部長賽富丁于7月30日訪問新加坡時,已向李顯龍清楚表明馬方的立場,即在1962年水供協定生效25年後,馬方有權隨時重新檢討水供議題。
新加坡外交部長維文7月在新加坡國會上表示,制定水價的水供協定是新馬締結分家協定的一部分,任何違約行爲將等同于質疑新加坡主權獨立,單方面更改協定條款更是絕不允許。
維文重申,馬方1987年決定不調整生水價格後,就已失去檢討水價的權利。
根據1962年水供協定,馬來西亞同意以每千加侖0.03林吉特(約0.05元人民幣)的價格,每日供應2.5億加侖生水給新加坡,並以每千加侖0.5林吉特(約0.83元人民幣)的價格向新加坡回購經處理的淨水。
來源:東博社
編輯:黃乙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