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涉嫌在亞逸拉惹快速公路逆向行駛,昨天被控危險駕駛。
被告黃海忠(Brandon Ng Hai Chong,30歲)在交通庭面控時,面無表情。
被告患阿斯伯格綜合征
警方主控官向法官表示,控方還需要時間准備,要求將案件展期。
代表被告的李永德律師告訴法官,被告患有阿斯伯格綜合征(Asperger’s syndrome),也曾接受抑郁症治療,目前定期看精神科醫生。律師說需要時間向醫生索取被告的醫藥報告。
阿斯伯格綜合症是自閉症的一種,但是不影響患者智力。
律師說,被告曾接受緩刑監視,並且坐過牢。他曾四次代表被告。不過,這是被告第一次涉及交通罪行的控狀。
法官聽了控辯雙方的要求後,將案件展至2月16日過堂。
獲准以1萬元保釋
被告獲准以1萬元保釋,他過後戴著墨鏡,披上外套,在一名長發女子的陪伴下步出國家法院。
被告涉嫌在本月5日淩晨約1時36分,駕駛一輛寶馬汽車在亞逸拉惹快速公路(AYE)逆向行駛,對公衆構成危險,抵觸公路交通法令。警方隔天將他逮捕。
根據法令,初犯者可罰款最多3000元,或坐牢最長12個月,或兩者兼施。重犯者則是罰款最多5000元,或坐牢最長兩年,或兩者兼施。
本地近期發生多起逆向行駛事故,其中一起導致連環車禍,涉及一輛汽車、一輛電單車和一輛私人巴士,造成一名汽車司機喪命,汽車女乘客受傷。此外,電單車的騎士和女乘客也在車禍中受傷。
該起車禍發生在上月19日早晨8時許,地點同樣是亞逸拉惹快速公路。涉案的馬賽地司機林財興(53歲)隔天在醫院被控。他原本被控危險駕駛,過後改控較重的誤殺罪,目前還押樟宜監獄醫療中心接受精神狀況評估。
爲減少車輛逆向行駛,交通警局前天說,將與陸路交通管理局合作,探討在公路增設更明顯的路標和告示牌爲駕車者指引方向,也會探討使用攝像機取締逆向駕駛的可行性。(部分人名譯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