檳州民主行動黨宣傳秘書黃偉益於2018年5月4日(星期五),在檳城喬治市發表聲明:
檳島市政廳2013年就已經將禿頭山非法開發的地主提控上庭,而法庭也判定地主罪名成立。然而,民政黨鄧章耀卻依舊在此課題上糾纏不清,甚至在大選臨近之際,挑起此課題。此舉不但是在藐視法庭,也顯示出鄧章耀已政治資本破產。
檳島市政廳在5年前不但提控相關人士,也發出停工令,並要求涉嫌開發商品的公司進行修復工作。除此之外,檳島市鎮廳也在2016年時,因為相關公司沒有及時修復山地工作及提呈土木工程圖測,而罰款該公司。
檳州政府對環境保護課題向來重視,從未砍伐檳州的森林保留地,同時在發現非法山坡開發時,也第一時間採取執法行動,將違規者提控上庭。
然而,鄧章耀及民政黨一眾人等卻為了撈選票,不斷製造謊言,試圖矇騙選民。
實際上,鄧章耀在擔任檳州環境事務行政議員的時候,批准了多項檳州山坡開發計劃,默許發展商破壞檳州山坡,其中包括2007年8月及12月批准的Taman Ratu 及蘇林公寓計劃。
同樣的,近來課題不斷的邁阿密公寓,也是興建於90年代,此建築位於山坡斜度超過25度的地段,而鄧章耀及一干民政黨員集體失憶,忘記了前朝由國陣批准的這些違規計劃,反而不斷地製造謊言,來汙衊檳州希盟政府。
本人呼籲選民將民政黨及鄧章耀這些沒有立場沒有原則的政棍趕出檳城,他們的存在只會令檳城的政治氛圍變得越來越不健康,我們要用選票告訴他們,檳城不歡迎說謊和誹謗。
黃偉益
相關新聞: 不滿陳國平公司鏟山案罰三萬 檳市局上訴高庭要求加重刑罰
發表於 2013年7月12日下午2點41分
備受公民組織關注的檳城湖內山(Bukit Relau)非法開發案昨午在地庭審結,檳州商界聞人檳州中華總商會執行顧問陳國平旗下的General Accomplishment私人有限公司認罪,而被罰款3萬令吉或由公司總經理坐牢3年。
儘管如此,檳州政府及檳島市政局不滿判決,並建議副檢察司向高庭入稟上訴,以便加重刑罰。
檳首長林冠英今午在掌管地方政府事務的曹觀友行政議員及檳島市政局主席芭達雅陪同下表示,當局已在今早入稟上訴。
證明嚴懲非法施工計劃
林冠英表示,行政議會贊同檳島市政局要求副檢察司上訴,加重該公司刑罰的決定。
「據我所知,當局今早已入稟上訴。我們要證明,不獲批准的施工活動將被嚴懲。」
無論如何,他說,檳島市政局在程序上只能建議,最終是由副檢察司決定是否上訴。唯在經過溝通下,副檢察司已答應及入稟上訴。
「我們希望加重刑罰。」
公司總經理代表面控
檳城湖內山非法開發案的答辯人為General Accomplishment私人有限公司總經理羅哈娜(Rohana Shariff),身為董事之一的陳國平未出庭。
該公司被控於今年4月24日至5月8日之間,在未獲檳島市政局書面批准下,在檳島東北縣,mukim 13,Lot11396地段進行鏟山和挖地工程,而觸犯《1974年道路、溝渠及建築物法令》第70A(1)條文,並可同一法令70A(9)條文下判罪。
一旦罪成,最高刑罰為監禁5年或罰款5萬令吉,或兩者兼施。
卡巴星促列陳入黑名單
值得一提的是,民主行動黨全國主席卡巴星早前建議,檳州政府把General Accomplishment有限公司及身為公司董事之一的陳國平列入黑名單,而不只是提控該公司上庭了事。
他認為,儘管市政局決定採取法律行動,但刑罰相當輕微,對該公司形如「輕拍一下手掌」,不具懲戒性作用。
他提醒,檳州已經告別國陣時代,行動黨主導的政府絕不容超越法律之舉。
不滿輕判開發湖內山公司 檳市局上訴被駁回
(檳城訊)不滿非法開發檳島湖內山的General Accomplishment私人有限公司被罰3萬令吉過輕,檳島市政局通過副檢察司提出上訴,週五被高庭法官拿督札馬尼駁回上訴申請。
札馬尼一開庭即詢問控方,「你(上訴)要求些什麼?要判坐牢,還是撤銷早前判決,改判罰款10萬令吉。」
他說,在有關法令下,罰款最高為5萬令吉,辯方被判罰3萬令吉,已是罰款數額的一半。
「此案也缺少案例供參考,若有案例還可以作出考量。為此,我不建議插手地庭法官之前所作出的判決,控方上訴被駁回。」
該公司由總經理羅哈娜代表出庭,她聞判後顯示高興,與律師步出庭外時一路保持微笑。
General Accomplishment私人有限公司是在去年7月11日,被控上地方法庭。
控狀指General Accomplishment私人有限公司身為檳州東北縣巫金13洛11396地段地主,於去年4月24日至5月8日,在有關地段展開清地工程,沒有獲檳島市政局的書面准證,觸犯1974年道路、溝渠及建築物法令第70A(1)條文,並可在相同法令第70A(9)條文下被定罪。
在此條文下,罪成者必須判處不超過5年監禁、或罰款不超過5萬令吉或兩者兼施。
當時該公司也是由羅哈娜代表出庭,對方在庭上承認有罪,被地庭法官凱魯安華判罰款3萬令吉,或以坐牢3年代替,而該公司選擇繳交罰款。
因檳島市政局不滿刑罰過輕,隨後通過副檢察司上訴高庭。此案由林家儀副檢察司負責,而General Accomplishment私人有限公司的辯護律師是洪春本。
光明日報‧2014.03.28
非法開發湖內山 General Accomplishment發展商罰8萬元
(檳城19日訊)非法開發檳島湖內山的General Accomplishment私人有限公司,面對沒有遵守通告以提呈土木工程圖測及修復土地兩項指控案,今日被地庭法官查哈拉判決罪成,罰款共8萬令吉。
General Accomplishment私人有限公司因非法開發檳島湖內山,在2013年7月11日被控及被判罰款3萬令吉後,2014年3月5日該公司再被控沒有遵守有關通告提呈土木工程圖測及修復土地兩項指控,當時該公司總經理羅哈娜否認有罪。
首控狀指General Accomplishment私人有限公司,身為檳州東北縣巫金13洛11396地段地主,於2013年10月31日沒有遵守2013年4月25日在1974年道路、溝渠及建築物法令70A(5)條文下發出的通告(ii),即沒有提呈土木工程圖測以申請准證,觸犯1974年道路、溝渠及建築物法令70A(9)條文,可在相同條文下被定罪。
次控狀指該公司於2013年10月31日,沒有遵守2013年4月25日在1974年道路、溝渠及建築物法令70A(5)條文下發出的通告(viii),即沒有修復土地,進行穩固山坡工作及永久性防止水土流失及土壤侵蝕措施,觸犯相同上述條文。
在此條文下一旦罪成者必須判處不超過5年監禁、或罰款不超過5萬令吉、或兩者兼施。
案件經過審訊後,查哈拉今日判決該公司兩項指控罪成,每項指控各罰款4萬令吉,總共為8萬令吉。
此案由代表檳島市政廳的主控官希蒂凱努負責,而General Accomplishment私人有限公司的代表律師為洪春本。
光明日報
發展公司完成60%工程 5千萬整治禿頭山
(檳城2016年1月27日訊)發展公司最終將耗費約5000萬令吉來完成目前禿頭山的整治工程,這尚不包括接下來可能將進行的還原工程。
在非政府組織組成的「檳城論壇」要求下,檳州政府於周三在地方政府委員會主席曹觀友率領下,聯同朝野議員及媒體上禿頭山,實地了解整治工程進度及聆聽彙報。會上,發展公司General Accomplishment公司工程經理拉芝夫阿末指出,整治工程已完成60%,迄今已耗費2000萬令吉,估計工程半年完成後費用高達5000萬令吉。
邱昆泰:斜坡種植纖維植被
受發展公司委為整治工程顧問的地質公司KAA諮詢公司董事邱昆泰,則在會上報告整治進展。他說,整治工程已完成60%,涉及項目包括在下游建造兩個沉澱池,防止山水亂流波及山腳,而沉澱池的過濾系統可防止水泥流出。此外,原本陡峭的山坡已被穩定,同時在斜坡上種植纖維植被,以加快植物的生長。
他也指,另外40%的整治工程計劃可在半年內完成。不過他強調,上述整治工程旨在確保整治工程安全進行,而不是基於未來發展考量需求,反之一些已減少斜坡度的山坡還是極為陡峭,所以尚不宜進行屋業發展。
陳耀明:整治前破壞程度嚴重
另一方面,檳島市政廳地質顧問陳耀明也指出,禿頭山在整治前破壞程度嚴重,曾出現嚴重山下沖刷形成的水溝。市政廳工程師拉貞德蘭表示,儘管整治計劃由發展公司委任的地質顧問提呈,唯也需交由市政廳的地質顧問團成員過目。
今天上山視察者,包括檳島市長拿督芭緹雅、哈賓達星市議員、市政廳地質顧問陳耀明等。此外,有7名檳城論壇代表也隨同出席,至於到場議員包括第一副首長拿督莫哈末拉昔、首長政治秘書黃漢偉州議員、林峰成行政議員、雷爾律師州議員、鄭來興州議員、以及後來到場的巫統柏淡區州議員沙立夫汀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