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一般的休息時間,教育部也鼓勵學校額外爲學生安排可進食的“小休”時段,讓學生更好地補充精力專注上課。目前,已有超過半數的中小學爲學生提供這樣的休息時段。
教育部答複《聯合早報》詢問時指出,當局自2015年便鼓勵學校設兩個可進食的休息時段,一個是一直都有,且爲時較長的休息時間(recess),另一段則是稍短的小休。
自去年下半年以來,已有約60%的中小學增設小休,但教育部並沒有透露小學和中學的個別數據。
教育部說,學校若沒有制定額外的休息時段,學生仍可在上課時問教師是否能吃零食,而放學後須留下來參加活動的學生也有午餐時間。
此外,教育部也建議學生在小休時帶可在教室裏吃的健康零食。
在安排小休方面,個別學校有一定的自主權。例如維新小學(West View Primary)把10分鍾的小休安排在中午12時10分,並把這段時間前後的課各縮短五分鍾,以保持原來的放學時間。該校不限制學生可帶的食物,及他們小休時的活動範圍。
女皇鎮中學則讓學生在早午兩個時段各休息五分鍾,並規定學生只能帶幹糧,而不能到食堂去。
據知,有些學校會在特定時段讓學生吃零食,但教師仍會繼續上課。
維新小學校長胡職昌受訪時指出,沒有必要爲小休設太多條規。“除了進食和休息,這段時間也是學生交流的好機會,因此我認爲自由活動是最好的做法。就算學生有不當行爲,我們也可借機教育他們。”
他說,去年剛增設小休時,有教師擔心課時減少的問題,但他們發現學生在休息後能更專心上課,于是都表示支持。“教師們很快便意識到就算多了10分鍾的課時,但學生若心不在焉,上課也是枉然。”
受訪學生也肯定了小休的益處。女皇鎮中學中四學生陳惠儀告訴記者:“能吃些零食或糖果就不那麽容易打瞌睡,也不會因爲上課時間太長而覺得沉悶。”
據了解,有些學校未有小休是因爲顧慮須延遲放學或減少課時、學生自由活動的安全,以及在課室進食的衛生等問題。
家長郭奕伶(39歲,房地産經理)的四名孩子分別就讀小學和中學,他們的學校都以不同方式增設了額外的休息時段。
郭奕伶說:“課間讓孩子休息10分鍾是有必要的,就算得因此遲些放學也無所謂。試想成年人上班時也難免會覺得累而泡杯咖啡休息一下,更何況是必須長時間專心聽課的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