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冷連環劫案的其中兩名被告一人被判死刑,另一人判處終身監禁。最高法院上訴庭原定昨日針對他們的上訴發表裁決,但由于案件有新進展,兩人潛逃多年的最後一名同黨剛在上星期被控,三司因此決定延期下判。
參與2010年加冷劫案的米歇爾(28歲)和托尼(38歲)經過審訊後被治罪。被判死刑的米歇爾針對被定罪和刑罰上訴,與此同時,控方也就托尼的刑罰上訴,促請法庭改判他死刑。
由上訴庭法官趙錫燊、潘文龍和朱迪柏拉卡斯組成的三司去年9月聽了控辯雙方的陳詞,原定昨天宣判,不過兩名被告的代表律師申請要求三司延後下判。
代表米歇爾的迪瓦利律師向三司解釋說,這起案件的最後一名嫌犯多尼(現已改名爲阿都拉曼,25歲)剛在本月18日從馬來西亞被引渡回新,因此他希望能在警方調查結束後到監獄裏向多尼問話,看是否能取得有助于米歇爾案件的新證據。
多尼上周五(20日)在國家法院被控共謀謀殺罪,控方不反對這項申請,三司同意將案件延期至2月27日。
2010年5月30日淩晨,米歇爾、托尼、多尼和另一名同謀海爾(25歲)在不到八小時內,先後打劫四名男子,導致一人喪命和三人重傷。
丟命的印度客工迪裏杜賴萊(41歲)是在加冷地鐵站附近被盯上,之後遭米歇爾等人群毆,他被砍至頭骨骨折、氣道和大動脈受損,當場慘死。其余三名傷者一人被砍傷雙手,一人被砍斷左掌,還有一人頭骨骨折。
四名被告皆來自馬來西亞砂拉越,案發時在本地工作,海爾2013年認罪後被判監33年和鞭打24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