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新加坡最難受的一種交通工具應該就是電動代步車了。新加坡政府一直在加強管理的力度。 (圖片來源網絡) 盡管陸路交通管理局通過教育、執法行動、條例和改善基礎設施等諸多方面鼓勵用戶以負責任的方式使用電動踏板車(簡稱電板車),不過涉及這些電動器材的事故及違例行爲不斷發生。 交通部兼衛生部高級政務部長藍彬明醫生在國會上答複多名議員針對電板車的使用的口頭詢問時指出,每個月平均有370名違例者,甚至還發生嚴重或致命事故。 當局針對近期涉及電板車的事故展開安全檢討工作後,決定從明天起禁止電板車在所有人行道使用。腳踏車和電動輪椅等助行車(Personal Mobility Aids)則允許在人行道、腳踏車道和公園連道繼續使用。 (圖片來源網絡) 在昨天,新加坡政府再次出手了!這次,政府接受活躍通勤咨詢小組提出的最新建議,爲了進一步加強行人和騎士的安全,政府全盤接受活躍通勤咨詢小組提出的五大建議,包括規定電動踏板車用戶必須先通過理論測試,才獲准在腳踏車道騎行,這項規定也擴大到電動腳踏車騎士。 交通部今早發表文告指出,政府已經考慮並決定接受活躍通勤咨詢小組在今年9月27日提呈的所有建議。 (圖片來源網絡) 電動踏板車已經從上個月五日禁止在人行道使用。除了必須通過理論測試,電動踏板車的用戶也必須至少滿16歲才能在腳踏車道騎行,否則必須有大人監督才能在公共場所使用電動踏板車。 其他建議包括:電動踏板車用戶須滿16歲,才能在腳踏車道上騎車。未滿16歲者則須在成人的監督下才能騎車。 此外,通勤工具用戶也不能在公共路徑和道路上騎行時使用手機,除非手機是裝在器材上或免手持使用。另外,商家也必須爲旗下所有通勤工具如電動踏板車、腳踏車、電動腳踏車和行動輔助工具的使用者購買第三方責任保險。 至于個人使用者,交通部將同活躍通勤咨詢小組合作,研究是否強制規定用戶必須購買保險。小編真的想替電動代步工具說一句:我真的太難了。 (本文素材,觀點及部分內容來源于網絡,如果您認爲侵犯您的權益請聯絡我們及時刪除和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