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起案件于2013年12月20日早上約8時30分,發生在裕廊西一座組屋樓下。現年33歲的被告瓦拉達拉詹來自印度,他面對一項企圖謀殺控狀,指他刺傷女子的頸項、背部和腹部等,導致她臉上留下永久性刀疤。
魏瑜嶙 報道
男子迷戀比他年輕10歲的實習生,涉嫌求愛不成起殺機,把她砍至毀容。受害女子案發前曾向父親投訴遭騷擾,父親勸她報警,但她卻因擔心砸了男子的飯碗而不願意那麽做。
這起案件于2013年12月20日早上約8時30分,發生在裕廊西一座組屋樓下。現年33歲的被告瓦拉達拉詹來自印度,他面對一項企圖謀殺控狀,指他刺傷女子的頸項、背部和腹部等,導致她臉上留下永久性刀疤。
被告案發時在一家醫院當醫療助理,在那裏認識了當時20歲的受害女子,她是到醫院實習的理工學院護理系學生。
案件昨天在高庭開審,法官谕令媒體不得報道可泄露受害女子身份的任何資料。當吳必理法官問被告是否要抗辯時,他一再重複說女子是他的前女友,無意殺害對方,他是在打算自殺時弄傷女子。
根據控方的開庭陳詞,被告對女子著迷,女子起初對他也頗爲友善。女子之後告訴被告只當他是朋友,但是被告不甘被拒,不斷地騷擾女子,還至少兩次上門提親。
事發前一天(19日),被告最後一次去提親時被女子的父親擋下,被告最終被警員勸離。控方指被告離開後找來一把刀藏在襪子裏,接著折返女子住家附近,在組屋底層埋伏等女子出現。被告幹案後試圖逃跑,但在附近被兩名路人攔下。
女子的父母昨天出庭供證,憶述女兒被砍經過時都情緒翻騰。
父親(59歲,保安員)語帶顫抖地敘述,他從八樓住家聽見女兒喊“爸!媽!”,待他沖下樓時女兒已躺在地上頸部血流不止。當時被告坐在女兒身上手握著刀,他上前把被告推開。
他也透露,在這之前被告每次上門時,都帶著裝有首飾和紗麗(Sari)的塑料袋說要娶女兒,他告訴被告,女兒已有未婚夫。19日那一次,被告喝得很醉,被告聽了他的話後,就爆粗口和猛搖鐵門,行爲非常粗暴。
當被問及女兒和被告的關系時,他說:“女兒提起被告時多是投訴被告騷擾她,我勸她報警,可是她說被告來新加坡工作必須照顧家庭,不想砸了人家的飯碗。”
女子的母親(55歲,保安主管)則說,事發後女兒晚上都跟他們同房,不敢一個人睡,有時半夜會突然尖叫。女兒偶爾看到陌生男子時,會嚇得打電話叫父親去接她。這件事不僅影響了女兒,也令全家人感到痛苦,她的兒子自姐姐受傷後,就不願意看有暴力鏡頭的電影。
對于逼婚不成的指控,被告通過代表律師倫加拉裕加以否認。律師辯稱,女子告訴被告她是被領養的,她和養父母關系不好,所以纏著被告帶她回印度結婚。被告傷了女子後,扶著她在現場痛哭,而非坐在她身上繼續襲擊她。
企圖謀殺若罪成,可被判終身監禁或坐牢最長20年,也可外加鞭刑或罰款或者兩者兼施。案件今天續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