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國內稅務局(IRAS)日前發布文告稱,將從2020年1月1日開始征收進口數碼服務消費稅,提醒公衆和海外數碼服務供應商注意按時納稅。新加坡政府決定征收進口數碼服務消費稅,目的是爲了應對電子商務日漸普及的大趨勢,防止數碼經濟發展對財政收入造成沖擊。
征稅對象爲年度總體營業額超過100萬新元,且在12個月內銷售給當地消費者數碼服務超過10萬新元的商家都必須做海外商家注冊,並開始征收消費稅。
目前,已有100多家海外數碼服務供應商在海外商家注冊機制下注冊,並將從明年元旦起向本地消費者出售數碼服務時,收取消費稅。數碼服務包括從流動平台下載的數碼內容應用、電子書、數碼影片等,以及供訂閱的媒體內容如新聞、雜志、影音串流、網絡遊戲等。從海外空運或郵寄到新加坡且價值不超過400新元的貨品,消費者無需繳付消費稅。
該項稅收由新加坡副總理兼財政部長王瑞傑于2018年在政府財政預算案中提出。據政府估計,征收數碼進口服務消費稅每年可爲新加坡帶來額外約9000萬新元收益。
新加坡國內稅務局文告提醒消費者,商家是靠付費與賬單資料來判斷消費者是否在新加坡,不允許個人使用國外地址,誤導海外數碼服務商家,從而逃避繳付消費稅;消費者也不能使用本地商家的消費稅注冊號碼從事非商業交易,把消費列爲商業用途,進而得到稅務回扣的做法是違法行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