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上訴庭不接受伊斯幹達在殺害陳文新父子時,沒意圖將他們置之死地,也拒絕其他三個辯護理由:自衛殺人、突然發生打鬥以及他有精神問題。
鄭靖豫 報道
高文父子雙屍案的凶手伊斯幹達高級警曹長,針對謀殺罪和死刑的上訴被駁回。命懸一線的他在滿38歲的昨天,改變不了上絞刑台的命運。
最高法院上訴庭不接受伊斯幹達在2013年7月10日殺害陳文新父子時,沒意圖將他們置之死地。此外,由大法官梅達順、趙錫燊法官和潘文龍法官組成的三司,也拒絕被告的其他三個辯護理由:自衛殺人、突然發生打鬥以及他有精神問題。
最高法院上訴庭是終審法庭,控辯雙方不能進一步上訴。除非獲得總統特赦,否則由黃慶健律師義務代表的伊斯幹達難逃鬼門關。
伊斯幹達聞判時神情鎮定,但當他的父母和妹妹休庭後趨近犯人欄與他短敘時,他一度摘下眼鏡拭淚。他的家人和一些親友也忍不住哭泣。
陳文新的家人沒出庭旁聽。
警方受詢時告訴《聯合早報》,伊斯幹達落網後在2013年7月15日被停職。隨著最高法院上訴庭駁回他的上訴,他將被警隊革職。
修車廠老板陳文新(67歲)被伊斯幹達欺騙,以爲保險箱又將被竊,促使他到策安保安機構從保險箱取出至少60萬元財物。伊斯幹達以情報員的假身份護送陳文新回家。
不到半小時後,陳文新臥屍在住家。他的長子陳志雄(42歲,商人)不巧上門,也遭毒手,過後被伊斯幹達駕車從山傍通道拖行一公裏,橫死在路上。
上訴庭:
伊斯幹達說法難以置信
伊斯幹達否認有意殺死這對父子。他辯稱只打算搶劫陳文新。陳文新發現上當後,先發制人持刀攻擊他,他是自衛殺人。陳志雄出現時見父親倒地,緊握拳頭沖向他。他還擊時一時忘了手裏有刀,結果殺了陳志雄。
最高法院上訴庭形容伊斯幹達的版本“難以置信”。
三司指出,陳文新相信伊斯幹達,才會依他的指示提取財物,也讓他護送回家。而且,陳志雄接到陳文新的電話後,離開辦公室及他抵達案發地點外頭時,都沒有異樣行爲。
“上訴人論點的主要問題是它沒提供合理的解釋,死者一(陳文新)如何發現上訴人的幌子……以及死者一爲何突然持刀攻擊上訴人。”
即使陳文新對伊斯幹達産生懷疑,三司認爲以他膝蓋損壞的程度、沒暴力傾向及伊斯幹達比他年輕力壯等因素,陳文新不會向伊斯幹達發難。
此外,三司從兩名死者的傷勢和傷口都集中要害,斷定伊斯幹達有殺人意圖。
“既然我們裁定死者一(陳文新)沒攻擊他(伊斯幹達),除了要殺死死者一,上訴人沒理由如此凶暴地攻擊死者一。”
至于伊斯幹達稱他還擊陳志雄時忘了手中有刀,說法也讓三司覺得不可思議。即使他說法屬實,但之後應該意識到手中持刀,他卻向陳志雄補上16刀。
另一方面,伊斯幹達在上訴中,要求把辯方精神科醫生去年作的報告列爲證據。三司極爲不滿他受審時決定不傳召辯方醫生,甚至引用政府精神科醫生2013年的報告,如今在案發三年後才嘗試提呈辯方報告,並以此爲新的辯護理由。
政府精神科醫生診斷伊斯幹達幹案時沒有任何精神病。
“不僅是法庭被剝奪評估上訴人的精神科醫生被盤問的證詞,上訴人這麽遲才稱他案發時有精神問題,讓人懷疑他辯詞的真實性。”
雖然辯方報告獲准列爲證據,但三司不接受伊斯幹達有適應障礙症(adjustment disorder)和急性應急反應(acute stress reaction)的診斷,反而認爲他的說辭是事後想出來的。
他曾是勿洛警署之光
曾被譽爲“勿洛警署之光”的高級警曹長伊斯幹達,過度借貸而瀕臨破産。爲避免被革職,他決定向陳文新下手以解決經濟困境,結果卻釀成陳文新父子多刀橫死的慘案。
陳文新在2012年報案,投訴存放保險箱裏的財物失竊。伊斯幹達曾是該案查案人員。
伊斯幹達在2013年7月10日自編自導自演,還配上道具和服裝造型,冒充警方情報員向陳文新謊稱,有人要偷竊後者保險箱的財物,誘騙陳文新把財物從保險箱中取走。過後,他護送陳文新回到山傍通道的排屋住家,向對方下手。陳志雄臨時出現,卻惹來殺身之禍,連帶被他殺人滅口。
伊斯幹達殺人後,開著陳文新的汽車從排屋倒退逃離現場,車後拖著陳志雄行駛一公裏的一幕,讓人怵目驚心。
陳文新和陳志雄蒙受至少40道刀傷,傷口多數在頸項、頭部和胸膛。陳文新遭割喉而死,陳志雄的致命傷則是脖子被捅而甲狀腺血管遭割斷。伊斯幹達逃到柔佛新山,在當地落網,同年7月13日引渡回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