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聯合早報》刊發文章稱,沒有按照所分配時段在樟宜機場准時起飛降落的航空公司,今後可被罰款最高10萬新加坡元。
文章摘編如下:
當地時間3月19日,新加坡國會三讀通過了航空(雜項修正)法案,讓新加坡民航局實行新的機場客容量管理計劃,遏制航空公司濫用當局分配給航班起飛和降落的時段,確保客機按時起降,否則將面對最高10萬新加坡元的罰款。
教育部長兼交通部第二部長黃志明爲修正法案提出二讀時說,此舉能進一步優化樟宜機場客容量的使用。
他指出,樟宜機場是全球第六繁忙的國際機場,每90秒就有一趟航班起降,而每趟航班須事先獲得機場當局分配的特定時段,才可使用跑道、連接廊橋、使用停機坪和登機口等設施。
他說:“航空公司存在濫用分配時段的情況,例如故意不遵守或占用分配時段。”他舉例說,航空公司可能會爲了按照本身的理想時間運作而刻意延遲降落,但這會擾亂機場的資源管理。
“當發生這種情況時,原本分配給其他航班的資源,例如登機口和人力,就必須重新分配給延誤的航班。因此濫用分配時段對整個航空系統不利,隨著樟宜機場航空量增加,就更加迫切要杜絕這樣的行爲。”
交通部接受采訪時並沒有透露航空公司濫用分配時段的具體數據,只表示這類情況屬少數。國外其他機場如英國和澳大利亞也已對濫用分配時段的航空公司施加罰款。
新加坡民航局也可能針對違例航空公司采取其他行動,詳情會在日後公布。
除了遏制濫用分配時段,當局早前也宣布,爲資助新的機場發展項目,包括第五候機樓(T5)和樟宜東的航空基礎設施建造費,將從7月起向離境乘客征收10.80新加坡元的機場發展稅,轉機或過境乘客則需繳付3新加坡元。
樟宜機場集團也將調高離境乘客的服務與保安費,以及航空公司的收費。
當天,數名議員針對征收機場稅提問,其中紮吉哈議員擔心這可能影響樟宜機場的競爭性,並提議分階段征收費用,協助航空公司適應新條例。
對此,黃志明表明政府不打算分階段實行,“但會提供短期措施協助航空公司,這將有助緩解過渡期的影響,細節仍在商討中”。
根據上述法案,民航局也規定樟宜機場集團需設立儲備基金,並每年從盈余中抽出一筆錢注入基金,除了應付樟宜機場下來的擴充費,也爲應對突如其來的航空危機做好准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