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加坡,持有按摩院執照,可聘請助手提供中醫推拿服務的注冊中醫業者,明年1月起可豁免“消費者協會保證標志”認證。這意味著,這些業者可省下每隔兩年申請認證所須支付的2400元費用,有助降低營業成本。
新措施是政府探討爲企業簡化管制條例,以及降低合規成本的成果之一。
貿工部兼教育部高級政務部長徐芳達當地時間18日同新加坡中華總商會進行一場對話後,接受媒體訪問時宣布這項消息。他說,放寬條例的目的是在維持按摩行業管制水平和協助業者控制成本之間取得平衡。
目前,在按摩院法令(Massage Establishments Act)下,聘請助手提供推拿服務的注冊中醫師,都必須申請第一類按摩院執照。中醫師如果自己爲病人做推拿,則無須申請這項執照。
按摩院執照分兩類。第一類按摩院執照要求較爲嚴格,其中包括必須申請“消協保證標志”(CaseTrust)認證、按摩院面積至少爲100平方米,以及投入的開業成本至少達5萬元等。持有第一類按摩院執照的業者獲准在組屋區、購物中心以及酒店等地點經營。
明年1月1日起,持有第一類按摩院執照的中醫師,可豁免申請“消協保證標志”的認證。條件是執照持有者同時必須是注冊中醫師,而提供推拿服務的診所注冊爲該中醫師的主要營業地點。
徐芳達指出,少數的害群之馬會損害整個中醫界聲譽,相關的管制措施是有必要的,但政府希望在實施管制的同時,能找出一個可減輕大多數合法業者負擔的做法。
“因此,新措施實施後,聘請助手提供推拿服務的中醫業者仍須申請執照,但不必申請消協保證標志認證。這樣一來,我們就能在維持管制水平和協助業者控制成本之間,取得更好的平衡。業者就可利用所省下來的時間和資源爲病人提供更好的服務,以及加強員工的培訓。”
中華醫院主席、中醫師公會署理會長劉少夫說,本地估計有約1000家中醫診所,可受惠于新措施的中大型診所估計占15%至20%。但他不認爲,申請按摩院執照的程序簡化後,會鼓勵更多中醫師聘請人手提供推拿服務。“大多數的中醫師是以‘個體戶’方式經營診所,如果原本不著重做推拿,新措施對他們的影響不大。”
警方會繼續嚴格取締違法的按摩院,無執照經營按摩院者,可被罰款多達2萬元,或監禁長達五年,或兩者兼施。按摩院執照持有者一旦觸犯條例,可被罰款多達1萬元,或監禁長達兩年,或兩者兼施。
(據中國僑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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