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新加坡老齡化現狀
2017年新加坡老年人占比達12.92%,是亞洲人口老齡化速度較快的國家之一。雖然新加坡是2000年左右才進入老齡化社會的,但早在上世紀50年代新加坡政府便開始著手解決老年人問題。1955年中央公積金制度的建立,標志著新加坡制度性老年社會保障的開始,此後公積金制度不斷完善,各項老年救助措施相繼出台,爲老年人提供了養老、醫療、住房等全方位的保障。
面對日益嚴峻的人口老齡化形勢,新加坡政府還及時對人口政策進行了調整,不僅取消了過去嚴格控制人口增長的規定,還制定了一系列鼓勵生育的政策,以提高新加坡的生育率,逐步改變人口結構。
圖表 13 :2010-2017年新加坡老年人(65歲及以上)占總人口比重走勢圖
數據來源:韋伯咨詢整理
二、新加坡養老地産現狀及模式
新加坡建屋發展局早在1998年3月就推出了“樂齡公寓”。“樂齡公寓”一般興建在成熟社區中,建設老年公寓,公寓戶型一般分爲35平方米和45平方米,爲一位或兩位老年人提供生活空間。樂齡公寓的基本申請條件是,申請者必須是55歲或以上的組屋屋主,必須是新加坡公民,夫婦必須一起申請購買,單身人士,離婚者或喪偶組屋屋主均可申請。
主要模式有老年公寓、普通自住型老年住宅,特點是戶型設計合理化、産品建設標准化。
三、新加坡養老地産發展特點
1、以房養老
新加坡實施“居者有其屋”計劃,目前,建屋局建設、管理的産業達到95多萬個單位,成功爲新加坡380萬居住人口中約84%提供組屋(政府建設,可以通過較低廉的價格購買到的房屋),其中94%的住戶擁有自己的組屋,爲以房養老打下堅實基礎。
2、鼓勵多代同堂
新加坡通過各種優惠政策鼓勵多代同居或父母與已婚子女鄰近居住,如已婚子女若購買靠近父母的房屋,將給予額外的特別津貼補助等,開發出多種類型的“多代同堂組屋”,方便子女照顧老人,又保證老人的獨立性。
3、政策支持社會養老
新加坡政府實施多種措施,鼓勵社會力量投資養老事業。如:對養老機構各項服務的運作成本提供相應的津貼;實行“雙倍退稅”的鼓勵政策,允許國家福利理事會認可的養老機構面向社會募捐等
以上資料來源于韋伯咨詢獨家發布的《中國養老地産行業全景調研與投資機會預測分析報告》,如需獲取報告全文,請關注韋伯咨詢公衆號及公司網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