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僑網3月29日電 據中國駐新加坡大使館領事微信公衆號消息,根據有關規定,定居海外的華僑學生可通過參加“中華人民共和國普通高等院校聯合招收華僑、港澳地區及台灣省學生入學考試”(簡稱“全國聯招”)就讀中國內地高校。按照有關招生辦法,華僑考生需提交材料包括“由中國駐外使(領)館開具的本人及其父母一方取得外國長期或永久居留權的認證書(須注明已在住在國連續居留時間及兩年內實際累計居留時間),或取得住在國合法居留資格認證書(須注明本人及其父母一方已取得住在國合法居留資格的連續時間及5年以內實際累計居留時間)”。
針對近期一些在新中國公民的詢問,大使館就上述認證書出具程序和要求說明如下:
一、由新加坡公證律師(NOTARY PUBLIC)爲華僑考生及其父母一方就獲得新加坡長期或永久居留權,或已取得新加坡合法居留資格情況辦理公證書(可采用聲明或其他國內招生部門認可的形式)。
二、將公證書送新加坡法律學會(SINGAPORE ACADEMY OF LAW)辦理確認後送往新加坡外交部認證(Legalization)。
三、將新加坡外交部認證後的公證書遞交至中國簽證申請服務中心送我館辦理認證(可他人代辦)。
四、如需對以上公證書翻譯件進行認證,須將文件原件或複印件與翻譯件裝訂在一起,按上述程序辦理公證、認證手續。
五、使館辦理認證的申請材料:
(一)申請人護照及複印件(如他人代辦,只需申請人護照複印件,代辦人需提供護照或身份證件原件及複印件)。
(二)認證申請表(可在我館網站下載,申請人須親筆簽名)。
(三)辦妥新加坡外交部認證文書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