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伊始,倍受全球高端投資人喜愛的新加坡投資移民政策,又發生了巨大的變化。以下是YMG出國通過官方渠道(EDB:新加坡經發局),獲得的第一手新政條款資料。
2020年1月1日起,新加坡經發局和移民局將共同實施如下的全球商業投資者新政策。
有意在新加坡創業或者進行投資的人士可以通過全球商業投資者計劃(GIP)申請新加坡永久居留權(PR)。 申請人必須符合以下准則,才有資格通過本計劃申請爲新加坡永久居民。
三大申請方案
#YMG解讀:
方案 A: 投資不少于新幣兩百五十萬元建立新的商業實體或擴大現有的業務營運。
方案 B: 投資不少于新幣兩百五十萬元于主要投資新加坡企業的全球商業投資者計劃基金3。
方案 C: 投資不少于新幣兩百五十萬元于一家成立于新加坡的新或現有單一家族理財辦公室。該辦公室必須管理不少于新幣兩億元的資産*。
申請流程:
申請流程
在獲取永久居留權原則性批准函的六個月有效期內,您必須落實承諾的投資。您必須通過在新加坡以 您自己的姓名開設的獨立個人銀行帳戶進行至少兩百五十萬元新幣(取決于您的投資方案)的投資。
完成該投資後,您必須向新加坡經濟發展局提交投資證明文件。有關文件8包括: i. 投資證書認證副本9 (例如:投資方案A或C的股權證明書等) ii. 銀行對帳單,以證明您的投資是通過在新加坡個人名義注冊的獨立銀行帳戶進行的 iii. 您已簽署同意投資條款和條件的保證書 iv. 銀行資信證明書證明您的新加坡銀行賬戶沒有嫌疑活動。銀行資信證明書必須列出您的: – 姓名 – 護照號碼 – 賬戶類型 – 賬戶號碼
YMG溫馨提示:
– 若在英國或共和聯邦制國家境內簽署投資條款和條件的保證書,需由公證處治安法官或由當地 國家法律認可的執行官見證。 – 若在新加坡境內簽署,需由一名新加坡的宣誓官、治安法官或被認可的公證人(Notaries Public Act Cap.208)見證。 – 若在非共和聯邦國家境外簽署(例如:中國),需由新加坡大使館/總領事館見證。
正式成爲新加坡永久居民的手續 收到您的投資證明文件和保證書後,新加坡移民與關卡局 (ICA) 將書面通知您,說明您的永久居留 權已獲最終批准 (Final Approval)。您必須在獲取最終批准函一年內辦理永久居留權的相關手續,正 式成爲新加坡永久居民。
再入境許可證(REP)的有效期 當您的永久居留權正式生效後,您將獲得有效期爲五年的再入境許可證。五年後,若您符合條件, 將可以續簽您的再入境許可證。該准證可讓永久居民在新加坡境外時保留他們的永久居留權。
續簽要求:
在首個五年之後,您需要符合以下條件才能續簽您的再入境許可證:
續簽5年的要求
續簽3年的要求
以上是此次新政的重點和要點。YMG再次提醒申請人和投資人,移民法案的發展規律就是“從易到難”,“從便宜到昂貴”。此法案一出,相信很多投資人只能望洋興歎了。但是對于一樣是全球頂級社會治安和醫療水准極其優秀的日本,可以作爲亞洲移民國家的另一個選擇。
*YMG日本置業移民小貼士:
- 成立一個日本微小型企業,注冊資本500萬日元(相當于30萬人民幣)
- 用公司去持有日本移民局認可的商業類地産,投資額度5000萬日元(民宿或酒店)
- 持續經營良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