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過近30年的實踐,新加坡形成了以環保部爲核心、法律爲框架、企業及居民爲基礎的垃圾處理體系。新加坡的垃圾收運系統以環境部下屬國營企業爲主,持有政府部門頒發執照的私營企業爲輔。上述兩種企業分屬于公共固體廢物收集系統(PWCs)及一般固體廢物收集系統(GWCs),主要作用于垃圾處理的前端和中端,負責固廢收運。環境收運系統與前端居民的投放行爲及後端政府的焚燒或填埋處理相結合,構成了新加坡完整的垃圾處理體系。 一、前端 新加坡垃圾分類詳細,主要有家庭垃圾,瓶子、罐子以及塑料飲料瓶,塑料資源垃圾,紙箱板、報紙、雜志,小型金屬,家電等,在各大類下還有各小類。這樣詳細的分類給垃圾處理及循環利用打下了堅實的基礎。新加坡垃圾處理體系的前端爲個體行爲,居民或工商戶需要按照規定將生活垃圾進行初步的分類。
1.普通生活垃圾 新加坡居民的普通生活垃圾由居民自行投放,可通過分類垃圾桶和組屋垃圾管道兩種途徑投放垃圾。PWCs企業按服務區域設置分類垃圾桶,分爲可回收垃圾桶和不可回收垃圾桶兩類。新加坡針對不同場所的垃圾投放需求,設置了不同數量、樣式的垃圾桶,具有較好的彈性。居民需將産生的普通生活垃圾按照分類標准,投入對應垃圾桶,垃圾桶附近設有監控,如居民未能按照分類標准進行投放,一經發現將面臨嚴厲處罰。居住在組屋中的居民可以使用組屋垃圾管道,投放日常生活垃圾。 2.特殊垃圾 特殊垃圾包括新加坡政府規定的大件家具、建築和裝修垃圾、寵物屍體等,需要通過PWCs企業進行清運。若居民將特殊垃圾混入普通垃圾進行處理,將面臨嚴厲的處罰。 3.工商業垃圾 PWCs企業提供的特殊垃圾清運服務只爲居民提供服務,服務範圍不包括工商業。新加坡工商業垃圾由GWCs企業處理,GWCs企業是新加坡環境局批准的一批持有執照的廢物收運商,專門負責特殊垃圾的收運及處理。 二、中端 新加坡垃圾處理體系的中端爲企業行爲,由PWCs體系的四大運營商負責(800 Super、Colex、Veolia和SembWaste)。PWCs企業由新加坡環境局以公開招標方式任命,並按照地理區域劃分服務範圍。 在PWCs體系四大運營商以下,還有數量較多的小企業對可回收垃圾進行回收。小企業從居民處回收可回收垃圾,並出售給四大運營商。四大運營商從小企業處收購可回收垃圾,進行進一步的處理。政府任命的四大運營商及其下的衆多小企業,共同負責新加坡全國的垃圾回收及清運,構成了垃圾處理體系的中端。
三、末端 新加坡垃圾處理的末端爲政府行爲,主要有垃圾的焚燒及填埋兩種處理方式。PWCs企業將收運的垃圾分爲可焚燒及不可焚燒,分別運送至政府設立的焚燒廠與填埋場。新加將四大焚燒廠建立在臨海或工業區,並將焚燒廠環境數據向市民公布,隨時供市民查閱;此外,新加坡針對固廢焚燒企業建立了一整套准入及退出機制,確保運營企業符合要求。焚燒廠及填埋場的工作人員對企業清運的垃圾進行檢查,驗證分類是否准確,若發現非法的分類將對清運企業進行處罰。
新加坡在末端處理的核心經驗之一是將垃圾填埋場改造爲景觀,在完成垃圾填埋後開發其旅遊價值,改造成功的案例有實馬高島、Lorong濕地等。在垃圾處理系統之外,新加坡通過宣傳與重罰並舉,提高居民環保意識,鼓勵自發的環保舉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