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准證EP(Employment Pass)是新加坡移民廳發放給外國專業人士的一種高級別工作簽證。EP無配額限制,滿足條件均可申請;配偶和未滿21周歲的未婚子女可以申請家屬准證DP;父母可以申請長期探訪簽證LTVP。 其中工作准證EP可分爲以下幾種:第一種:家族辦公室(工作准證) (13R & 13X)第二種:創業移民(工作准證)(自雇)第三種:本地雇主擔保(工作准證)(他雇) 家族辦公室是指提供私人財富管理咨詢的顧問型公司,通常由家族自行設立,負責家族資産及其各項投資的日常管理和監督,目的是家族財富的維護與傳承。組織架構可以采用正規的形式(例如設立一家獨立的公司),也可以采用非正規的形式(例如委托家族企業的現有員工或者聘用獨立顧問代爲管理)。如何申請:1. 成立兩家新加坡公司 – 家族辦公室和基金公司,基金經理通過家族辦公室管理本人或者本家族的自有資産,獲得工作准證(EP), 後滿足條件後再轉永居身份(PR);2. 家族辦公室向基金實體(在新加坡注冊成立的法人公司)提供基金管理服務,適用于新家坡基金的稅收豁免計劃 – 13X/13R
創業移民工作准證申請人以國內商業背景和高管經驗爲依托,以自雇的形式去新加坡成立公司,並擔任新加坡公司的高管/高級技術人員職位,法律上以這種創業自雇的形式可獲得新加坡就業准證EP。最快3-4個月獲批登陸新加坡,是目前銜接新加坡永居PR最主流的途徑。申請條件:1. 母公司背景——任職或持有一家公司(不限中國)該公司成立至少3年,近一年的營業額在1000萬人民幣以上2. 學曆要求——申請人大專或以上學曆、接受非全日制(需學信網認證)大專以下學曆,需有投資經商經驗或特殊成就(移民廳承認的大學,本科)3 .母公司的工作背景——申請人在任職或持有的公司(不限中國)內擔任高級管理層/股東至少1年以上。3. 新加坡成立公司——申請人將前往新加坡設立新公司,實繳資本10萬新幣以上並自雇爲高管職位,每月薪資不低于8,000新幣(如若想後期轉PR,建議月薪資12,000新幣) 本地雇主擔保工作准證申請人以個人管理或技術經驗爲依托,通過一家成熟的新加坡本地公司來申請工作准證EP。分爲兩種形式:1)受雇形式 – 普通工作人員 : 不是新加坡公司登記的法定董事和股東,申請成爲該新加坡公司的高管或高級技術人員。2) 自雇形式 – 企業主 :是新加坡公司登記的股東,以拓展新加坡市場緣由開創/收購/合資的新加坡公司,成爲該新加坡公司的高管層。申請條件:一、新加坡公司的要求1. 新加坡有限公司成立至少半年2. 有本地業務及至少6個月銀行流水單3. 已雇傭至少3名新加坡本地全職員工(新加坡公民/永居)達3個月,需連續繳納至少3個月的公積金。(員工薪資需達到市場行業薪資水平)4. 在新加坡本地有實際的辦公場所二、申請人的要求1. 申請人大專或以上學曆(中國學曆需學信網能認證);2. 如是大專或以下學曆,需有特殊資質證書或行業/投資經商成就和高薪資來支撐3. 申請人月薪需達6000新幣起4. 申請人需擔任新加坡公司高級管理人員或高級技術人員職位 (以上信息來自網絡僅供參考,海外投資有風險,請投資者謹慎投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