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振毅 報道
因觸犯英國移民條例而遭拘留的一名本地婦女,上周六(25日)已遣送回國。由于該婦女在當地生活了27年,早已落地生根,事件因此引發不少熱議。
據英國報章《衛報》及新聞網站BuzzFeed UK報道,本月初遭當地移民拘留所拘留的我國婦女愛玲(Irene Clennell,52歲)已在上周六遣返我國。她在1990年嫁給英國籍丈夫,兩名兒子分別爲27歲和25歲,並有個未滿一歲的孫女。
媒體之前報道,愛玲當年嫁到英國時,以永久居留的身份在當地生活。婚後兩年,她與丈夫搬到本地居住和工作七年。由于英國永久居留權條例不允許永久居留者在英國以外居住超過兩年,導致愛玲的永久居留權失效。
Buzzfeed UK昨天報道,愛玲過後多次申請較長期簽證,卻不獲准。報道指出,她多年依賴旅遊簽證留在英國,最後一次的旅遊簽證在2014年到期。愛玲是在上月20日到一家移民中心處理事務時遭拘捕。
管理移民局的英國內政部接受媒體詢問時強調,該局已考慮愛玲的個人情況,但她沒有留在英國的法律依據。我國移民與關卡局昨天答複《聯合早報》則以隱私爲由,不就個別案子發言。
受訪律師指出,隨著反移民情緒高漲,旅居海外國人應熟悉他國移民條例,保障自我權利。
資深律師阿莫勒(Amolat Singh)說:“英國‘脫歐’及美國總統特朗普對七個伊斯蘭國家人民頒布的旅遊禁令,在在反映全球高漲的反移民情緒。這相信促使各國收緊移民條例。取得外國永久居留權的國人應緊記,永久居留權已不那麽‘永久’,應了解並遵守各國的永久居民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