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起印第安人,大家的印象可能就是頭上戴著很多羽毛做成的帽子,臉上身上畫的藍一塊黑一塊的,穿著獸皮樹葉在樹林裏像猴子一樣到處亂跑亂跳。就在北美的16世紀到19世紀這個期間,當地的印第安部落遭到了白人的大屠殺,其屠殺的殘忍程度讓人難以想象,完全不像是我們想象中的那麽美好和自由奔放。現在我們就一起來了解下吧。
曾積極參加和推動這種“殘酷地驅逐印第安人的行動”的“當時美國許多傑出的民主領袖”之一,就是提出“所有的人都是生而平等的”天賦人權說的美國《獨立宣言》的主要起草人、美國第三屆總統托馬斯·傑斐遜。美國1803年從拿破侖手中購買路易斯安那(即從密西西比河西岸到洛基山麓之間的廣大地區)以後,隨著疆土大步向西推進而大規模驅逐和屠殺印第安人的一系列事件,就是在傑斐遜的總統任內開始的。
1807年,托馬斯·傑斐遜指示他的戰爭部門,說道;“如果印第安人反抗美國人去獲取他們的土地,那麽,對印第安人的反抗就要用短柄斧頭反擊,”傑弗遜繼續道,“如果我們約束自己不去舉槍迎向這些部落,那麽在這些部落滅絕之前我們將不會安靜地躺下,或者被驅趕出密西西比河以外。”傑弗遜繼續道:“在戰爭中,他們也會殺死我們中的某些人,但我們會殺死他們全部!”美國人必須“追求滅絕印第安人或者將他們驅趕到我們不去的地方。”
1814年,美國詹姆斯·麥迪遜政府參考1703年北美各殖民地議會作出屠殺印第安人的獎勵規定,重新頒布。法令規定每上繳一個印第安人(不論男女老少甚至嬰兒)的頭蓋皮,美國政府將會發給獎金50—100美元(殺死12歲以下印第安人嬰幼兒和殺死女印第安人獎50美元,殺死12歲以上青壯年印第安人男子獎 100美元)。
19世紀60年代到90年代,特別是1864年後(美國內戰結束後),美國人根據林肯頒布的《宅地法》屠殺印第安人的活動達到高潮,許多印第安人村莊在一夜之間變成鬼域。在當地民兵的配合下,美國聯邦正規軍采取分進合擊等戰術,集中發起了1000多次不同規模的軍事行動,到 1890年代基本上完成了滅絕印第安人的作戰任務。
1862年,林肯總統下令絞死了38個明尼蘇達曼卡托地區的達可它人蘇語部落的38個酋長。這些被絞死的人大部分都是他們部落的神職人員和政治領袖。這些酋長之中沒有人犯過他們被美國政府所控告的罪行,林肯總統有意制造了美國曆史上最大規模的冤殺死刑。
美國內戰英雄,曾對美國叛亂的南方各州實行“三光政策”的聯邦軍威廉·謝爾曼將軍對此發表意見說:“如果我們今年多殺一點,那麽明年要殺的人就少了一點——反正他們都得殺掉,或將他們作爲窮光蛋的品種保留下來。”
美國曆史學家在有關著作中敘述這段曆史時寫道:“美國向西、向南、向北三個方面猛烈推進時,不僅排擠了阻止它前進的國家,並且殘暴地粉碎了這些土地上原來的主人──印策安人──的反抗。這種殘酷地驅逐印第安人的行動是美國曆史上最可恥的汙點之一,而當時美國許多傑出的民主領袖也曾積極參加這種行動。”
除了針對印第安人土地的掠奪導致一系列屠殺外,另一個重要的原因就是,美國人或者說白人認爲自己的文化是文明,而印第安人的文化是完全的野蠻落後。因此,在種族滅絕的同時,對殘留印第安人的文化清洗也極爲徹底地進行。斯皮爾伯格擔任制片的《西部風雲》最後一集講到,19世紀末期,在印第安人中開始流行一種“鬼舞”,美國人認爲這種“鬼舞”是野蠻的迷信,同時還是戰鬥之前鼓舞士氣的儀式等,總之,美國人認爲這種“鬼舞”對美國有害,1881年下令禁止印第安人跳“鬼舞”,凡是不服從的都將受到嚴厲懲罰。
一般曆史學家都認爲,北美印第安人的總數超過1000萬,到19世紀末期,只剩下20多萬,怎麽辯護都難掩美國政府對待印第安人的野蠻滅絕行爲。希特勒的集中營大約殺害了世界上三分之一的猶太人,就毫無疑問地確定爲種族滅絕,那麽,從印第安人殘留的人口數量上看,希特勒“只殺了”三分之一猶太人,比例上比“殺”印第安人少多了。
北美最大的蘇族部落聯盟,到20世紀後期,只剩下大約4萬人。2007年,拉科塔部落首領,向美國政府提出了一份申請,要求獨立建國,宣布以前同美國政府簽訂的協議無效,因爲美國政府從來沒有遵守過曾經與印第安人簽訂的任何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