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120對夫婦及他們的親友即日起可聯系婚姻注冊局。領取紀念結婚證書的詳情稍後公布。
本地法定婚姻注冊制度推行至今步入第55周年,婚姻注冊局爲紀念這特殊的裏程碑,下個月底起爲約120對在1961年9月注冊結婚的夫婦頒發紀念結婚證書。
社會及家庭發展部長陳川仁昨天在該部門爲400名婚姻宣誓官舉辦的慰勞午宴上宣布這項消息。有關夫婦及他們的親友即日起可聯系婚姻注冊局。領取紀念結婚證書的詳情稍後公布。
陳川仁致詞時說,婚姻宣誓官不只是爲新人注冊結婚,他們對協助新人擁有良好的婚姻生活起步,扮演重要角色。
他指出,社會及家庭發展部處理許多社會問題時,發現它們往往是因夫妻婚姻出狀況,引發家庭問題所導致。“夫妻維持穩定的婚姻對孩子身心健全是至關重要的。”
陳川仁鼓勵所有宣誓官在主持宣誓儀式前,盡可能協助新人爲婚姻生活做好准備。
“即便你們當中並非每個人都具備婚姻輔導員資格,但以你們的人生經驗,可爲新人指引方向,而其中有余力者,還可進一步去認識新人,爲他們即將開展的婚姻旅程給予精神鼓勵。至于還未在這方面下功夫的宣誓官,不妨開始花一些心思,協助新人更好地扮演各自的婚姻角色。”
本地目前有1104名婚姻宣誓官,他們爲約70%的法定婚姻(civil marriage)主持宣誓儀式。宣誓官當中包括太平紳士(Justices of The Peace)、宗教或基層領袖等。
陳川仁特別向長期服務的婚姻宣誓官致謝,其中包括同爲牧師的劉金添(67歲)和洪振傑(71歲)。兩人自1978年起擔任婚姻宣誓官。在主持宣誓儀式前,兩人盡可能爲新人進行四至六小時的婚姻預備輔導。
洪振傑說,他會先確保新人以正確心態步入婚姻,接著讓他們分享對彼此的期待,包括幾時打算生育等。
劉金添指出,“無論新人多忙,我盡量與他們會面至少兩次,強調經營婚姻的要點,包括溝通技巧,以及在日常柴米油鹽壓力下,掌握好家庭理財的重要性。”
出席午宴的宣誓官當中包括夫妻檔。結婚40年、同爲72歲的穆魯葛亞(Murugayah Suppiah)和葛薇達(Govindan Ira),常以過來人的角度,同新人分享婚姻生活的酸甜苦辣。婚姻注冊局于1961年9月15日成立,配合婦女憲章(Women’s Charter)的規定,爲法定婚姻進行注冊。不過,直至1967年6月1日的過渡時期裏,傳統儀式下締結的婚姻仍有效。所有婚姻從1967年6月2日起必須合法注冊。制度推行至今已有62萬對夫婦注冊。
欲申請這份紀念結婚證書,可撥電6338 7808,或電郵[email protected]聯系婚姻注冊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