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將檢討現有法律,以維護警察部隊和其他政府機關的信譽免受虛假和惡意指控诋毀。
內政部長兼律政部長尚穆根昨天答複議員提問時指出,內政部嚴正看待所有針對警方的指控,任何指控無論虛實都將徹查。
目前,如果這些指控經查明是捏造的,警方的做法是發出文告,指出不實之處並加以反駁。林謀泉(蒙巴登區)擔心政府機關如果處于被動而讓聲譽無端受損,民衆對相關機關的信任將受沖擊。
英文時評網站《網絡公民》(The Online Citizen)上個月上載了一篇沒有署名的網民來函,女網民指警方懷疑她坐輪椅的80歲父親涉嫌一起電單車失竊案,還要求他到警局錄口供。該網民指警方處理不當,無法分辨是非,對她父親的舉動足以構成騷擾。
警方過後在面簿上澄清,調查人員當天在該區調查汽車偷竊案的過程中,循例訪問該網民的父親,但並沒有指他涉案,或要求他到警局錄口供。
尚穆根把針對警方的控訴分爲三類。他說,出于善意、但因觀點不同而引發誤會的“無心之過”,當局可以理解,也不會追究;如果是有理據的指控,當局會對有過失的人員采取行動。
但對“蓄意捏造、出于惡意的虛假指控”,尚穆根說:“是時候我們不再只是予以反駁,而是主動應對,讓那些企圖通過這類行爲圖利的人(知道後果有多嚴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