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幅名爲
《一只蝙蝠的自述》的漫畫
在朋友圈火了
看得人咬牙切齒
“恨透了那些吃野味的人!”
因爲有人亂吃野味
讓全國乃至世界人民爲其買單!
“新型冠狀病毒的來源
是武漢一家海鮮市場
非法銷售的野生動物”
甚至網上還有很多吃蝙蝠的照片
讓人不寒而栗
很是憤怒!
即使有2003年非典先例在前
SARS病毒的宿主是中華菊頭蝠,果子狸與它們接觸、感染後再將病毒傳染給食用它們的人類。
可有些人仍舊事不關己
照吃不誤
結果引來了比非典更嚴重的
“武漢新型冠狀病毒肺炎”
網友稱之爲“野味肺炎”
不得不說,在這一點上
新加坡做的就非常好!
別說野味,就連豬血、鴨血等
動物的血制品都是明令禁止的!
曾經新加坡有一家餐廳因爲擅自賣鴨血,被新加坡農糧局查獲m最終被判罰款11000新幣。
沒錯,吃鴨血都會被罰款!
其實,新加坡原來是有吃豬血的
在本地美食豬雜湯裏
豬血還是必需品
可是到了1999年
馬來西亞爆發了一場立百病毒
人和豬都很容易被感染
從那個時候開始
新加坡就開始禁止
從馬來西亞進口生豬和豬肉
當然,豬血就更別想啦!
由于血制品容易滋生細菌和傳染疾病,不衛生的血液采集也會導致食源性病原體進入血液食品。因此,血制品被新加坡食品局劃分到不允許進口的行列中。
對于從未經審批源頭進口肉類(含血)産品,如果罪名成立的話,可判高達5萬新幣(約25萬人民幣)罰款或最多兩年的有期徒刑,或兩者兼施;如再犯,可判高達10萬新幣罰款(約50萬人民幣),或最多三年有期徒刑,或兩者兼施。
所以,在新加坡連吃個鴨血都不敢
更別說野味了
這也是新加坡對民衆的一種負責
新加坡90%以上食品和食用農産品從境外輸入,出于動物健康和食品安全的原因,食品進口都會受到監管。而非法進口食品由于來源不明,除了會造成食品安全威脅,也會對公衆和動物衛生安全構成威脅。
肉類,蛋類及其産品只能從符合新加坡食品安全標准和要求的經批准的國家/地區的認可來源進口,都要按照以下流程登記,才能售賣:
這次新型肺炎的爆發
就是來自于野味
我們應向新加坡學習
禁止吃一切除國家允許以外的肉品
對國家,對社會,對他人,對自己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