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7年我要去美國讀書時,父親跟我說畢業後,需要把我在美國所有的學費和花費還給他,再加上15%的利息。
當時我有點生氣,我一直以爲供孩子上大學是所有父母的責任。雖然我不理解也不高興,但還是答應了他。畢業後,我父親一直都沒提起還款這件事,但我已經明白他把一生的積蓄都花在我出國留學的費用上。他在1998年去世前,我已用了幾種方式,還給父親好幾倍他供我在美國讀書的費用。
小時候,我們住在三巴旺的一座小鄉村。只要我們兄弟跟鄰居孩子打架,無論是誰的錯,他一定先打我們,還要在祖先靈位前跪一兩個小時,直到我叔叔來解救。鄉村裏,和諧排第一,對錯是其次,先打自己的小孩,避免跟鄰居發生不必要的沖突。
我二哥福發常說,他年輕時在老家幫父親養豬,如果他跟朋友出去玩樂,因酒醉而無法在隔天早上起身餵豬,父親一定堅持叫醒他,並且以福建話罵他“敢出去壞,就要敢吃屎”。我二哥就一面准備豬的飼料,一面將昨晚的酒吐進飼料裏。我家當時養的豬應該都有酒味吧!
回想起來,我父親是用堅韌的愛,英文所謂的“Tough Love”教育我們責任感、紀律,以及犧牲小我,完成大我的態度。他要我們先學做人,才學做生意。
“堅韌的愛”的教育方式應該和被教出來的下一代會做人做事,有直接的關系吧!
(作者爲仟湖魚業執行主席兼總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