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楷婷 報道
交通警察和陸路交通管理局展開聯合行動,除了留意腳踏車騎士、個人代步工具使用者有無違例,也分享各種安全信息,加強民衆的公路安全意識。
留意違例或魯莽行爲
六名交警和六名陸交局的活躍通勤執法人員昨早7時起在淡濱尼和白沙一帶展開聯合行動,交警隨後也前往東海岸一帶。這些人員在近三小時裏,共向79名腳踏車、電動腳踏車騎士及個人代步工具使用者分發安全騎行貼士的小冊子,分享安全信息,並也留意違例或魯莽行爲者。
昨早雖下起小雨,但淡濱尼地鐵站附近仍可見到許多腳踏車騎士。
據觀察,在近兩小時內就有兩名腳踏車騎士闖紅燈。執法人員將他們攔下後,將他們的個人資料記下並給予口頭警告。
這次聯合行動是有關當局提倡“讓公路更安全運動2017”(Safer Roads Campaign 2017)的一部分,希望通過宣導和接觸來加強一般開車者、行人及腳踏車騎士的公路安全意識。
昨早騎腳踏車路經淡濱尼地鐵站附近的曾慶锟(45歲,補教師)對于當局的舉措表示贊好。她說:“這一帶有些年輕人騎得比較快,這些執法人員在這裏能起到警惕作用,而他們的分享也有助于教育公衆,提高騎士的安全意識。”
政府在去年4月宣布全盤接受活躍通勤咨詢小組的建議,允許普通腳踏車及其他個人代步工具,如電動滑板車和電動踏板車(hoverboard)等在人行道上使用,電動腳踏車則只准在腳踏車道、共用道和公路上行駛。
騎士也須遵循車速限制,在人行道的速度不可超過每小時15公裏,在腳踏車道和共用道騎行則不可超過每小時25公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