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9日訊)女收銀員鬧烏龍,少按兩個零,誤將1680元(約5040令吉)電腦配件以16元8角(約50令吉)賣給一對洋情侶,店主網上公開照片,急尋兩人返店補款。
這起烏龍事件發生于去年12月11日下午3時許,地點是森林商業中心五樓的一家電子産品店。
女收銀員收款時不慎少按兩個零,顧客刷卡時僅付16元8角(約50令吉)購買逾5000令吉電腦配件。
店主惹加(38歲)受訪時說,這對洋情侶當日到店內購買價值1680元的配件,但收銀員因太忙碌,收款時不慎少按了兩個零,對方刷卡後僅付16元8角。
“職員在打烊後結算時發現對不上帳,立即向銀行尋助,同時調出電眼畫面,將情侶的照片放上面簿尋人,同時也在店內張貼二海報。”
他表示,對方是陌生面孔,也沒有留下聯系方式,公開照片並非惡意,也不是爲了羞辱他們,而是希望取回損失。
“我們已經將交易過程的電眼畫面、賬單等文件交于警方,一旦對方歸還,我們立即息事甯人。”
惹加透露,12年前也曾遇過類似事件,但銀行與顧客取得聯系後,對方過後到店內付款。
警方受詢時證實接獲通報,案件仍在調查中。
收銀員賠半月薪水
女收銀員須自掏腰包補貼,賠償金近一半月薪。
不願具名的涉事女收銀員告訴記者,自己在該處任職超過10年,第一次遇到這種事。
“因顧客刷卡時能看到上面顯示的金額,有時發覺價格不對就會通知我們,這次的顧客卻沒這麽做,我也只能自掏腰包,補上1633.20元的虧損。”
女收銀員說,三個月前也曾有一名顧客到店購買價值55元的硬盤,但店員卻錯將價值一千多元的電腦系統交給對方,所幸顧客及時發現,將商品歸還。
店主收到律師電郵指觸犯隱私要求撤貼文
店主收到來自律師的電郵,指他觸犯隱私且指控不實,要求撤下貼文。
惹加透露,上個月8日收到一封“律師電郵”,指店鋪觸犯了個人資料保護法令,在未經當事人的允許下,擅自將其照片公之于衆。
“這名‘律師’在電郵中提到,我們對他當事人未付款的指控不實,要求我們隔日下午5時前必須撤下貼文,否則將提告。”
不過他認爲,對方並未留下電話號碼,經查詢後發現電郵地址很可能是假的,猜測這封信或許出自情侶之手。
受訪律師:商家可循法律途徑追討
受訪律師表示,商家可循法律途徑追討。
資深律師陳其玉受訪時表示,涉事商家公開顧客照片的做法,若非要羞辱對方或者造成騷擾,也沒公開個人資料,就不構成惡意公開他人隱私的罪行。
他也表示,商家除了報警,也能通過民事索償的方式要求顧客支付余額,但前提是要找到這兩人。
如果顧客明知自己支付的是錯誤的金額,其實有責任歸還,但是否構成罪行則視情況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