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楷婷 報道
將生豬肉丟到馬來鄰居家門外,並以侮辱性行爲和語言騷擾鄰居,女被告昨天認罪。
被告李吉霖(63歲,譯音)昨天承認一項蓄意傷害宗教情感控狀及抵觸兩項防止騷擾法令(Protection From Harassment Act)。法官要控方提呈強制性治療報告,案展5月25日過堂。
根據案情顯示,事件發生在淡濱尼第247座組屋。住在該座九樓單位的61歲馬來婦女馬莉亞在去年6月19日上午11時36分報警,指有人將豬肉扔到她的住家單位外。
調查顯示,馬莉亞是在6月18日晚上約11時40分爲女兒開門時,發現有一片生肉在家門外。她的女兒查閱閉路電視發現,被告在當天晚上7時53分,從電梯朝馬莉亞的住家單位扔了一片生肉。這片生肉被送往衛生科學局化驗後,證實是豬肉。
此外,馬莉亞在6月14日晚上11時27分,聽見被告從樓下八樓的住家廚房窗口喊叫,馬莉亞到廚房窗口查看時,看見被告拿著一枝挂有女性內褲的竹竿往自己的窗口搖晃。
不僅如此,被告也在去年4月24日早上10時左右,在八樓的電梯處以侮辱性語言和行爲對待另一名馬來女子娜塔莎,被告當時手握一個豬形的塑像揮動著,並以馬來語喊叫“豬”“老公死”“孩子死”等字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