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咨詢爲期一個月至5月26日。修改法令旨在加強信貸合作社的監管機制,以更好地維護會員的資産和利益。
政府計劃修訂合作社法令,提高合作社的監管標准,給予監管機構更多權力維護會員利益,以及在合作社運作方面提供更明確的指示。
文化、社區及青年部轄下的合作社注冊局(Registrar of Co-operative Societies)前天開始針對上述三項擬修訂的內容,展開一個月的公共咨詢,直到5月26日爲止。
文化、社區及青年部前天發文告說,修改法令旨在加強信貸合作社的監管機制,以更好地維護會員的資産和利益。
我國目前有84個合作社,提供一系列服務,包括零售、醫療和保險等,會員人數約150萬人。政府上一次修改合作社法令(Co-operative Societies Act)是在2008年。
參考上一輪公衆反饋 檢討信貸合作社政策
文告也說,文社青部早前已進行一輪公共咨詢,並在參考收集到的反饋後檢討了信貸合作社的政策,以及擬出修訂內容。法令修改後,將加強合作社領域的監管標准。
例如,部長有權設下規定,要求信貸合作社委任指定人員,並設下這些人員必須達到的培訓要求、學曆和工作資曆等條件。
法令修訂內容也包括改善合作社的運作,例如取消現有會員錄取門檻,以及在保存記錄和文件方面提供更明確指示。
另外,合作社監管機構的權利將擴大,以更好地維護會員和公衆的利益。
這包括在必要的情況下,監管機構可以增加或改動合作社的注冊條件,且在合作社無法達標時將其除名;在合作社面臨財務問題時,監管機構可更快速地采取措施讓情況穩定,保持會員對合作社的信心。
我國近年發生過信貸合作社大筆款項被職員挪用的案件,使合作社監管問題受到關注。新加坡法定機構信貸合作社兩名前女職員在2008年至2013年期間,因涉嫌利用“幽靈會員”欺騙合作社的款項,五年裏私吞合作社506萬9000多元,去年底被控上國家法院。
事件在2014年年中曝光後,文社青部同年12月針對加強合作社監管展開公共咨詢,具體探討範圍包括如何加強審慎監管標准與合規管理(compliance),以及加強監管權限,對付行爲不當的信貸合作社。政府當時指出,所提議的修改預計在2018年全面落實。
公衆可將意見和建議電郵至[email protected],或郵寄到合作社注冊局(地址是140 Hill Street, #02-00,Old Hill Street Police Station,Singapore 17936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