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韓紅自己掏腰包捐款還被人舉報,那麽我也會一定痛打落水狗一樣艾特他。但是,韓紅基金會三億不是韓紅個人捐款,而是千千萬萬好心人捐款給這個基金會的。所以,無論是捐款人還是任何一個公民都有質疑權利,我捐款給韓紅是因爲我信任韓紅,你韓紅也應該公布每一分錢花在什麽地方。法律也規定基金會每年也應該經過獨立審計事務所出具的審計報告。
一些人攻擊司馬先生,或者堅信韓紅沒有問題,這是不對的。這裏需要說明就是韓紅沒有貪汙,但是你不敢保證基金會成員沒有貪汙,巨大采購量基金會采購員是不是拿了回扣呢?高價采購呢?是不是沒有發票白條入賬呢?這些韓紅自己也不一定知道。你們成天罵紅十字會管理混亂,你們怎麽確認韓紅基金會管理不會混亂呢?
韓紅不需要說什麽,也不需要證明自己清白,韓粉水軍也不需要跪舔韓紅或者辱罵舉報者。相信審計報告和北京民政局的調查會有公正結果。要麽證明韓紅的無視,善良,偉大,要麽撕開她虛僞善良貪汙捐贈款的畫皮。還有一種可能就是韓紅沒有錯,這個基金會管理不善。
同樣是明星黃曉明自己掏腰包100萬元捐款,自己買救護車捐贈,沒有一分錢管理費,誰也無法貪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