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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
巴克(EW Barker)是新加坡首位律政部長,也是任期最長的一位,擔任律政部長將近25年。
這位開國元老不僅草擬了新馬分家協定、馬來西亞憲法修正法案和新加坡宣言,也與前副總理吳慶瑞同時任馬來西亞副首相敦拉薩商討分家條件,並且是新加坡憲法的起草者。
巴克草擬了多項治理新加坡所需的法令,如《土地征用法令》,確保政府能獲取促進國家發展的私人土地。
當律政部長期間,他也曾兼任內政部長、國家發展部長、環境發展部長與勞工部長,直到1988年退休爲止,是建國總理李光耀忠實的政治同僚。
不論是遍布新加坡各角落的小販中心,或是上世紀70年代建造的國家體育場,都是由巴克主導完成的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