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啓祥 報道
汽車銷售代表失信55萬1900多元的車款,並把52萬元拿去賭博,昨天被判坐牢四年又八個月。
失信款項大部分來自
一名購買法拉利顧客
被告林丹尼爾·劉易斯(39歲)失信的款項,其中一大部分是一名男子用來購買名車法拉利的44萬8000多元。
被告案發時任職于二手車行Wheeler Dealers SG私人有限公司。
從2014年6月到2015年5月間,被告挪用公司共10萬3900多元。這些錢是客戶購買福士偉根、保時捷和路虎等汽車的款項,被告沒有把錢交給公司。
2015年6月,被告的客戶廖明友(34歲)表示有興趣購買法拉利model 458,並交代被告尋找賣主。被告找到賣主後,安排廖明友看車,廖明友出價56萬5000元購買。
廖明友支付6萬5000元訂金,幾天後再付52萬7000元,其中50萬元是剩余車款,2萬7000元用來支付保險、路稅和修理費,因爲該輛法拉利得送往修車廠維修。
大約一星期後,廖明友發現車子尚未轉到他名下,便多次聯絡被告。被告一直推搪,最後聲稱車主出國無法轉名。
約一個月後,廖明友到修車廠取車,修車廠職員因汽車未轉到他名下,拒絕交車。
8月11日,廖明友發律師信給Wheeler Dealers要求退款,結果發現它根本不知道有關交易。廖明友隔天報警,警方起回28萬4000元。
廖明友支付的59萬2000元,被告只把其中14萬3900多元花在買車上。
包括挪用公司10萬3900多元在內,被告一共失信55萬1900多元。他把4萬元藏在家中保險箱,其余拿去賭博、償還債務和支付建屋局房貸及個人開銷。
被告日前承認兩項失信和14項抵觸貪汙、販毒和其他嚴重罪案(沒收利益)法令控狀。
控方指出,被告有預謀和有計劃犯案,他違背信任,失信的數額不小,必須受到嚴懲。
代表被告的鄒天齊律師說,被告一時愚蠢犯案,他事後償還公司4萬3000多元。至于失信廖明友的款項,警方在被告的合作下已起回部分款項。
律師說,被告並沒把全部錢花在自己身上,其中一部分是用來償還母親的醫藥費。
法官下判後,被告要求7月3日服刑獲准。他目前以15萬元保釋。(人名譯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