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政壇近日又上演一出好戲。
還記得一周前,韓國首爾高等法院對前總統樸槿惠的閨蜜崔順實進行了重審宣判。重審結果顯示,崔順實和前總統樸槿惠共謀受賄,強迫50多家大企業爲她們所控制的財團捐款,正因爲這樁”親信幹政”案件,崔順實被判處18年有期徒刑,罰款200億韓元。
那樸槿惠呢?既然法院判定是共謀受賄,那麽這位前總統要接受什麽樣的刑罰?
不僅如此,之前和她一起被宣判4年刑期的前青瓦台政策調整首席安鍾範也向法院提起了上訴。
沒錯,崔順實又上訴了。這已經不是樸槿惠一派的人第一次不滿審判結果,提起上訴。不管是崔順實還是安鍾範,這樁”親信幹政”案的相關人員都已經不是第一次審判,無論如何,崔順實始終都不承認韓國法院宣判的罪行。
還是相同的招數,還是相同的理由。早在2018年,崔順實的判決結果就已經出來了。當時,首爾高等法院判處崔順實有期徒刑20年,但是由于當事人的上訴,韓國大法院後來認定部分罪行不成立,所以該案件在2019年又被發回重審,直到今年才出結果。
可以預見的是,根據法院之前的計劃,要在2月末或者3月初對樸槿惠做出終審宣判,既然案件相關的崔順實、安鍾範都已經提出上訴了,那麽也難保樸槿惠不會做出同樣的事。
不知道這一回上訴,樸槿惠一派能否如願以償呢?韓國前總統與現總統的這出好戲,還真是越來越有意思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