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樸槿惠拉下水的崔順實,正在做著垂死掙紮。
事實上,對比二審判決的結果,14日首爾高等法院對崔順實所作出的判決結果是有削減的。在2018年的二審判決中,崔順實被判處20年有期徒刑,罰款200億韓元,追繳涉案資金70億韓元。而在14日的判決中,崔順實的刑期縮短至18年,追繳涉案資金也減少了7億韓元。
刑法之所以減少,是因爲首爾最高法院參考了此前最高法院的判決結果,認定崔順實的”強迫罪不成立”。不過,崔順實方面顯然對這樣的結果不會滿足,除了強迫罪之外,三星處收受賄賂、要求大企業爲財團出資等罪名都多項罪名仍被法院認定成立,均維持原判。
衆所周知,文在寅的最終目標就是要讓樸槿惠坐穿牢底,所以任何阻止他完成這項目標的人都將會被視爲敵人,雖然崔順實並沒有同文在寅有太多的私人瓜葛,但僅憑她爲樸槿惠辯護這一項,就足以讓文在寅將其”一同收拾”。
但有一點是可以明確的,不要說聲援樸槿惠,崔順實現在自己都已經是”泥菩薩過江,自身難保”。在14日的判決中,法院明確指出,崔順實對韓國憲政史上史無前例的總統彈劾事件負有重大責任,被告人的行爲導致國家秩序和國家組織體制出現混亂。鑒于樸槿惠被彈劾後,韓國所出現的一系列社會問題,對崔順實從重處罰是不可避免的。
而罪名比崔順實更加嚴重的樸槿惠,又能拿什麽來抵消那沉重的罪名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