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21日訊)青年搬演電影情節搶劫便利商店,持刀大費周章,只搶了漢堡和香煙,今早庭上認罪。
被告是18歲的蕭雅柏(Jacob Seow),他面對一項刑事法典第392節“搶劫”條文的控狀,今早出庭認罪。受害者是21歲的男便利商店店員。
案情顯示,這起事件發生在盛港一帶芬維爾巷(Fernvale Lane)第403A座的7-Eleven便利商店。
被告得知該分店晚上只有一名店員,于是決定在去年8月4日淩晨幹案。他先是把家中的水果刀藏在口袋,同時也攜帶了一個灰色背包。
淩晨1時10分左右,被告在店內恰好看見兩名友人,趕了他們出去。被告隨後拿起巧克力放在櫃台,騙店員來到收銀處。他亮出水果刀,要求店員把錢和香煙放進背包,但店員解釋無法打開收銀櫃台。
被告最終只拿取6包香煙和一個“起司雞肉”漢堡。臨走之前,被告用雙手試圖要掐暈店員,延遲他報案的時間。由于他擔心之後會有顧客,所以決定松手,反向店員道謝。
18歲青年打搶便利商店後認罪。(檔案照)
爲了避免被抓,被告在他家附近的籃球場換了另一套衣服,才開始吃漢堡和抽煙。他隨後徒步走了30分鍾到位于盛港安谷一帶的便利商店,原本想要故技重施,但因爲沒有衣服更換,所以才選擇不幹案。
被告代表律師求情時說,被告沒有案底,也爲行爲感到抱歉。
代表律師表示,被告看了有關搶劫的電影,突然想要重演情節,加上當時感到很餓,又沒錢買食物,所以決定打搶便利商店,並不是預謀幹案。
法官谕令提呈緩刑和改造報告,案展至2月28日下判。(人名譯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