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總統或許是一種高危職業,凡是當過總統的人不是自殺就是蹲監獄,幾乎沒有好下場。這不,韓國第十任總統李明博就被法院判刑了。
據海外網2月19日報道,韓國首爾高等法院對韓國第10任總統李明博涉嫌貪汙受賄進行了二次審判,最終判決78歲的李明博17年有期徒刑,並罰款130億韓元,追繳57.8億韓元,而處于保釋狀態的李明博被當庭逮捕。
當然有人憂愁就有人歡喜,這一次李明博案展示了文在寅司法改革的效果。此前爲了推進司法改革,文在寅頂著巨大的政治壓力,任命心腹手下曹國爲法務部長,但最終被韓國檢方和反對黨勢力逼著辭職了。不甘心認輸的文在寅,重整旗鼓,任命老牌黨員邱美愛爲司法部長,最終對檢方進行了一次從頭到尾的“血洗”,掃除了很多檢察機關體系內的“敗類”,爲文在寅推進司法改革提供了巨大助力。
文在寅這麽不遺余力的對韓國司法機構動手術,也是爲了保全自己,畢竟韓國總統非常不好當,一不小心就會落個“人亡政息”的下場,究其原因都是韓國檢方和自由韓國黨權利過大造成的,文在寅讓邱美愛打頭陣,就是想阻止這兩大勢力濫用權力,隨意調查韓國總統等高層人員。
爲了避免往事重演,文在寅還成立了高層人員犯罪調查處,將韓國檢方的調查權給搶了過來,以後誰要是搞政治鬥爭,對文在寅進行清算,恐怕就沒有現在這麽容易了。由此看來,文在寅似乎終結了青瓦台魔咒,爲自己准備好了退路,因爲只有人身安全了,才能更好地治理國家,提升韓國民衆的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