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及李管理合夥人柯金梨否認李顯揚說法,指出她並沒有訂立李光耀遺囑的最終版本。
柯金梨今晚(16日)回複zaobao.sg詢問時說:“沒有,最終版本的遺囑不是我准備的。”
李顯龍總理15日晚透過律師公布宣誓聲明,提出有關李光耀最終版本遺囑的諸多疑點,尤其是李顯揚妻子林學芬的介入。他指出,遺囑最終版本由林學芬所在的騰福律師事務所律師訂立。
李顯揚隨後在個人面簿上否認林學芬的律師事務所曾幫父親擬遺囑。他說,李光耀最後版本的遺囑和前六個版本一樣,由李及李管理合夥人柯金梨訂立,而非李總理所說,由林學芬參與擬定,涉及利益沖突。
林學芬曾是騰福法律事務所管理合夥人,現已卸任。李總理在宣誓聲明中說,李光耀的最終遺囑是在“極度令人不安的情況下擬定”,林學芬身爲利害關系人直接參與遺囑的訂立“耐人尋味”,存有重大疑問,兩兄弟對遺囑訂立過程的解釋完全不同。
李顯揚說:“遺囑的第七段由李光耀指示修訂,由他媳婦林學芬負責草擬,並在他滿意後由(柯)金梨加入遺囑中。”
他指出,騰福法律事務所兩名律師也是在李光耀明文要求下,見證遺囑的簽署。
根據李總理的聲明,在場的兩名律師是吳裕慶和雷安智。李顯揚指出,在提取遺囑認證時,吳裕慶只負責宣讀遺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