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男子看見女兒與人推撞,護女心切上前幹預,揮拳打一名少年的臉部,把鼻梁打斷。
這名私召車司機日前在法庭承認兩項蓄意傷人控狀,法官判他坐牢八個星期。
被告44歲,有三個孩子,其中兩個女兒分別是13歲和14歲,在中學念書。傷者當時15歲。
案情顯示,13歲女生在朋友邀請下,加入視頻聊天群組,認識了傷者。女生不斷收到群組發來的短信,于是告訴14歲的姐姐。姐姐用她的手機告知其他人不要再發短信,引起傷者不滿。雙方發生爭執,互發短信罵粗話。
2015年7月18日,女生和姐姐去探望過生日的朋友。她們知道傷者和朋友也會去。
被告開車送她們去。她們把與傷者吵架的事告訴被告,被告叫她們別理會傷者。抵達目的地後,被告在停車場等候。女生和姐姐與傷者等人碰面,雙方吵架,傷者與女生的姐姐推撞,被告看見立刻沖過去。被告和傷者激烈爭吵,跟著三次揮拳打對方的臉部,傷者不支倒地,頭撞地板。
根據醫藥報告,傷者鼻梁骨折,一顆牙齒松了,留醫三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