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廖天勇
我國著名女歌星(叫歌唱家也不過分)韓紅,做慈善事業20多年如一日,雖然在做慈善的道路上也有這樣那樣的不盡如人意,讒言是非也時有泛起,但心明如鏡的她在慈善事業道路上披荊斬棘、砥砺前行。和她一起做慈善的好多大佬,都因諸多原因,最後選擇了放棄或者隱退。譬如在2008年汶川地震正當紅的那個2以前的慈善基金,現在就很少聽到他的消息了,而韓紅基金同樣是在2008年地震災害就沖在前面的慈善基金,走到今天依然還傲然挺立,原因在于什麽?在于她行得正走得直,半夜不怕鬼敲門。
因此,這次實名舉報韓紅基金會的司馬3忌受到了衆愛心人士的唾罵,受到了衆網友的聲討。特別是在前兩天北京市民政局正式向公衆發布了對韓紅愛心機會的調查結果後,終于證明了韓紅愛心基金會的清白,證實了司馬3忌的誣蔑真相後,大家更是氣不打一處來,差點就把髒話罵出了口。
高翠平律師分析,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複議法》第11條、12條、第28條第5款等之規定,司馬3忌申請的複議基本不會有結果。總結如下:第一、司馬3忌通過微博向北京市民政局申請複議不符合申請複議的條件;第二、北京市民政局會評議這個已經就調查清楚的事情還有沒有複議的必要,所以不一定會受理司馬3忌的申請;第三、舉報人司馬3忌如果向高一級政府部門申請,那他本身是否具有行政複議申請資格,簡單說你的利益受損了嗎?這是專業律師的分析,大家覺得分析有道理嗎?歡迎在評論區討論,幫助韓紅度過難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