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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Cointelegraph中文
在新加坡第一起涉及加密貨幣的法律糾紛中,該國的最高法院裁定,虛擬貨幣交易所Quoine必須對電子做市商B2C2損失支付賠償金。2017年4月,該平台上有7筆交易被錯誤撤銷,造成了損失。
據《海峽時報》2月24日報道,法院駁回了Quoine的上訴,該交易所在上訴中稱自己有權根據錯誤情況單方面取消訂單。
交易所辯稱,B2C2的訂單以10 BTC / ETH的價格出售以太坊(ETH)以換取比特幣(BTC),而履行了此訂單的交易方認爲,他們的訂單是按照當前市場價格執行的,而不是市場價值的250倍。該交易所還進一步聲稱,B2C2自己也意識到了這個錯誤。
2月24日,在這項具有裏程碑意義的判決中,最高法院的五位法官裏有四位駁回了Quoine的申訴,首席大法官Sundaresh Menon、上訴法官Andrew Phang和Judith Prakash以及國際法官Robert French認定在平台上執行的交易合約的條款沒有任何錯誤。而Jonathan Mance法官是唯一一位對此案件持不同意見的裁決者。
2017年4月,B2C2以3092枚BTC的價格出售了309枚ETH
法院發現B2C2和Quoine同時在運行複雜的自動交易系統,以執行Quoine交易所的大量交易。法院還進一步發現,這些系統試圖利用多個交易所之間的加密貨幣價格價差來盈利。
一旦遇到缺乏足夠的市場數據,B2C2的套利機器人將恢複到10 BTC / ETH的“低價”。在2017年4月期間,Quoine的一個軟件漏洞導致B2C2的低價生效,在2017年4月19日完成7個訂單之前,B2C2以3092枚BTC的價格出售了309枚ETH。
此後不久,Quoine從B2C2的賬戶中扣除了3085枚BTC。
Quoine有責任向B2C2支付損害賠償金
盡管新加坡國際商業法庭(SICC)在將近12個月前裁定Quoine必須向B2C2支付賠償金,但雙方未能就賠償金額達成一致。
不過,SICC沒有裁定Quoine必須向做市商返還3085比特幣,據法官Simon Thorley稱,是因爲當前比特幣的價格“遠遠高于2017年4月交易執行時的價格”。
此外,在交易被撤銷之前,B2C2已經出售了近三分之一的BTC,這些BTC經過自動交易機在9個不同的交易所出售。因此,一名SICC法官認爲,下令向B2C2償還特定金額將“給Quoine造成巨大困難,任何評估損失的潛在困難都無法彌補”。
原文鏈接:https://cointelegraph.cn.com/news/singapore-appeals-court-rejects-quoine-appeal-in-landmark-crypto-rul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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