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家故居爭端】
李總理昨天表示,他由始至終希望私底下和平解決與弟妹的糾紛,不想把事情鬧大,也不想被迫采取法律行動。總理表示“至今也依然不想把糾紛鬧大”。
與弟妹的糾紛早在幾年前就開始,李顯龍總理認爲,在這過程中,他已經嘗試不同方法盡力化解糾紛,在問題處理上已自我克制。
化解糾紛的方法包括先後以象征性的一元和市價將歐思禮路38號賣給李玮玲和李顯揚,以及即便他們幾個星期前公開作出指責,李總理至今依然不采取法律行動。
李總理昨天在國會上發言時表示,他由始至終希望私底下和平解決與弟妹的糾紛,不想把事情鬧大,也不想被迫采取法律行動。
李總理說,當他最初聽聞弟妹不滿父親把歐思禮路38號歸爲他所獲得的遺産一部分時,曾嘗試化解不滿。因此在2015年5月,他提議以象征性的一元把房子轉讓給李玮玲,唯一的條件是若故居日後變賣或被政府征用,所有收益須捐給慈善。
“李玮玲在那裏住了一段時期,實際上除了她出國和間中一段日子,幾乎一輩子都住在那裏。我的父親也表明可根據她的意願讓她繼續住下去,所以讓她成爲屋主是理所當然的。”
李總理透露弟弟李顯揚當時也想加入,連同李玮玲以一元買下故居,對此李總理也沒有異議,然而三兄妹在討論細節時起了爭執。
“我的弟妹開始對我作出指責並把事情鬧大。我告訴他們如果想完成交易,就必須停止攻擊我,要不然我把房子轉讓他們後,爭執繼續下去也沒意義。他們要我承諾一些事情,我現在不透露細節,但那是我無法同意的,因此陷入了僵局。”
不過,後來在回應工人黨秘書長劉程強提問:李玮玲和李顯揚究竟提出什麽條件時,李總理還是給出了答案。他說,李玮玲和李顯揚要求若以一元購買房子,李顯龍必須承諾,支持和協助他們把房子拆除。
總理說,他不能同意,他表示不知道弟妹在日後會采取什麽行動,也不確定他會認同弟妹日後的行爲,因此一元交易告吹。
另一方面,面對弟妹的指責,李總理找出家人之間的舊電郵重新閱讀,才開始對最後版本遺囑的訂立過程感到不安。然而他克制自己,沒向弟妹提起這件事,因爲他依然希望能和平化解糾紛。
2015年8月,李總理解散國會並召開全國大選,這時李玮玲和李顯揚向他發出“最後通牒”,要他在同年9月1日(即大選提名日)之前答應他們有關一元轉售房子的一些條件。
然而李總理不願妥協,並要求弟妹澄清最後遺囑是在什麽情況下訂立的。
大選後,總理向弟妹提出另一個建議,即以市價把房子轉給李顯揚,唯一的條件是各自把房價的一半數額捐給慈善。後來當部長委員會向李總理三兄妹征詢關于房子的意見時,他們都呈交了意見。
然而李總理觀察到弟妹不斷強調最後遺囑中的拆除條款第一部分,因此覺得有必要解釋最後遺囑是在什麽情況下訂立的。但爲了不把事情鬧大,他是在私底下對部長委員會作出宣誓聲明。
盡管如此,李玮玲和李顯揚上個月14日公開對李總理作出指責,李總理被迫作出回應,但僅選擇公開上述宣誓聲明而非采取法律行動。
“我當時不想,現在也依然不想把糾紛鬧大。”此外,不想上法庭的另外一個理由,是考慮到維護父母的名聲。
總理:至今沒有議員支持濫權指控
李總理也指出,即便按照工人黨議員畢丹星(阿裕尼集選區)、官委議員郭曉韻等人的建議,成立國會特選委員會或調查委員會,也沒有具體的濫權指控可調查。
李總理說:“我具體做錯了什麽?爲什麽是錯的?關乎誰?發生在什麽時候?經過兩天的辯論,沒有人支持這些指控或提出任何證據,就連反對黨議員都沒有這麽做……若有議員認爲我做錯了,有職責查清事實,就以自己之名做出指控,判斷對錯。”
我具體做錯了什麽?爲什麽是錯的?關乎誰?發生在什麽時候?經過兩天的辯論,沒有人支持這些指控或提出任何證據,就連反對黨議員都沒有這麽做……若有議員認爲我做錯了,有職責查清事實,就以自己之名做出指控,判斷對錯。——李總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