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光耀故居●爭端
傅麗雲 何惜薇 藍雲舟 蔡欣穎 報道 [email protected]
李顯揚和姐姐李玮玲醫生,昨天以建國總理李光耀遺囑聯合執行人的身份,在面簿上發表聯合聲明,闡述6月14日以來,掀起與大哥李顯龍總理爭端的背景和理由,並回應星期一和星期二國會的一些說法。
李顯揚和李玮玲稱他們兩年來,嘗試通過中間調解人與李總理對話,並于上月14日發表聲明後不久就嘗試和解,但卻碰壁。
對于李總理于7月4日向國會表示,他希望與弟妹私下處理爭執,兩人表示歡迎。“我們期待與他在沒有律師或政府機構介入的情況下洽談。”
兩姐弟重申,他們愛新加坡。“這是我們的國家。我們的父親用盡一生建設新加坡,爲這個國家付出。我們希望新加坡獲得最好的。要信守他的價值觀,就要尊重他和他的精神遺産。”
以下是兩姐弟聲明摘要。
爲何與大哥起沖突?
●宣讀父親遺囑後關系鬧僵
2015年4月12日,(律師)宣讀我們父親的遺囑當天,顯龍與我們發生爭執。他隔天要在國會上表明我們的父親已改變主意,沒有拆除歐思禮路38號故居的必要。我們自然無法同意,因爲那不是真的。他也因玮玲能毫不受約束地繼續住在故居而生氣。他向我們大喊,並威逼我們。這讓我們走上不歸路。他自此沒有再與我們說話。
不久後,顯龍寫信告訴我們,他聘請了一名律師(黃魯勝)處理,還問我們的律師是誰。這讓我們目瞪口呆。我們是手足,一起討論父親的故居,卻得各自聘請律師。不久後,顯龍停止與我們直接溝通。在我們父親逝世後的首個農曆新年團圓飯,我們的哥哥邀請了所有親戚,除了我們。
我們在過去兩年嘗試通過不同中間調解人與他對話。我們在2017年6月14日發表聲明不久後私下嘗試和解,但卻碰壁。因此,我們歡迎顯龍在2017年7月4日聲明中表示希望和我們私下處理爭執。我們期待與他在沒有律師或政府機構介入的情況下洽談。
●舊屋非廟堂 父親也非神
我們只求尊重父親李光耀在公開場合、書信、錄制訪談和具法律約束力的最終遺囑中,反複表達的拆屋意願。我們父親的遺囑在顯龍的敦促下已由法院確立。我們希望新加坡能有這份心,尊重李光耀的遺願。我們要表明,我們從來沒有,現在也不要求獲得任何特權或特殊待遇。我們需要遵循適當的程序,而不是一個攻擊遺願和遺囑的秘密委員會。舊屋不是廟堂,我們的父親也不是神。
我們得學會過沒有他的日子。尋求履行父親遺願的過程中,我們付出了巨大的代價,這代價遠超出任何一份房産的金錢價值。顯龍一邊假裝尊重我們父母的遺願,另一邊卻利用公器違逆他們,這是不對的。
●爲父親遺願 無法悶不吭聲
我們愛著新加坡,也只求國家在一個有誠信、尊重法治的政府帶領下繁榮昌盛。如果有個中立、公正的場合讓我們私下化解分歧,我們不會把這起糾紛公開。試想,如果你是你父親遺囑的執行人,但你的哥哥卻用他的職權來挑戰父親這份具法律效力的遺囑,損害父親的遺願,你會悶不吭聲嗎?
如果我們父親還在世,他肯定會對當前的局面感到憤怒。他的遺願再清楚不過——他要拆除舊屋,因爲他知道這對新加坡是對的事。他不要新加坡人對他搞個人崇拜。我們的母親也不要陌生人侵入他們的家。他們的願望與對新加坡最有利的做法一致。我們必須超越李光耀遺留下來的物品,展望新加坡的未來。
公器私用
在2017年6月14日發表的公開聲明中,我們寫說李顯龍反對我們父親李光耀拆除故居的意願,濫用作爲總理的權力,並且利用國家機關追求自己的個人目標。當時,一些新加坡人對這些指責表示懷疑——這些事情怎麽會發生在新加坡?
自那以後,你們已見證所有三項指責的證據。李顯龍稱他回避參與,但卻對由自己的部長組成的一個秘密委員會作廣泛建議。他尋求挑戰李光耀拆除歐思禮路38號故居的意願,並且在宣誓聲明中宣稱李光耀在不知道內容的情況下執行遺囑。顯龍的公開聲明與私人聲明自相矛盾。顯龍以總理的身份獲取文件,並把它們用在自己的私人法律糾紛上。他濫用總理公署權力追求他的一己私欲。
●違反和解協議 成立部長委員會
2015年12月,李光耀遺囑執行人與李顯龍達至和解協議。根據協議,李顯龍確認李光耀的最終遺囑,並特意認同最終遺囑裏的拆屋條款。李顯龍也答應回避所有有關故居的政府決策。李光耀的三個孩子公開發表聯合聲明宣布李光耀拆屋的意願。李顯龍署名這份和解協議,就代表他接受李光耀的最終遺囑是具有法律約束力的最終文件。
我們當時相信這是個好的結局,所以對國家發展部長黃循財2016年告知新加坡內閣成立委員會研究李光耀對故居的想法,我們感到驚訝。李顯龍違反了自己在協議中所做的中立承諾以及自己表示過的“回避”,向這個委員會作出大量的陳述。
李顯龍意圖通過部長委員會秘密攻擊我們父親遺囑的第七條款,此事昭然若揭。他試圖通過這麽做來損害我們父親拆屋的遺願,及李玮玲在故居自由居住的權利。
我們所做的不過是回應李顯龍對我們和父親最終遺囑的攻擊,這些攻擊得到委員會附和。我們沒有指望得到任何特權或差別待遇。是委員會找上我們,不是我們去找委員會的。我們依據自己作爲李光耀遺囑執行人的職責,回應了委員會的詢問。
●被迫把事情公諸于世
到了2017年,李顯龍通過宣誓聲明的方式做出指控,將攻擊升級。委員會硬推我們做出宣誓聲明並讓總檢察署涉入,這讓我們看清,這是一次秘密審訊,讓李顯龍繞過法庭對我們父親遺囑的判決。他通過委員會黑箱操作的無情攻擊,迫使我們將事情公諸于世。
李顯龍怎麽可以恣意無視他在和解協議下的法律義務?一個由下屬組成的委員會怎麽可能在一起對涉及總理的糾紛做到客觀、公正?對于具法律約束力的遺囑,一個部長委員會又怎麽能是重新審視遺囑效力的適當平台?
國會辯論後仍有疑問
我們提供了部分證據,但受到敵視和否定。最近的國會辯論産生的疑問比得到的答案還多。我們沒有辦法在國會提呈我們的觀點,所以除了通過這封信作出回複別無選擇。
李總理的政黨控制國會裏幾乎所有的議席,所以要議員們有效問責總理是不可能的。過程中沒有任何一個獨立調查員去搜集證據、盤問其他人證,或傳召政府本身的記錄。如我們之前所提,國會並不是調查這類事件的適當場所。
●議員附和上司 立場無法公正
國會辯論中,很多議員附和李顯龍對李光耀遺囑和我們的攻擊。這完全證明我們所說的,即顯龍的下屬受制于他,無法公正地審判他們的上司。
當然,我們認同政府在法律上有權違背李光耀遺願,將故居列爲古迹。但李顯龍逾越了這個界限。他試圖重寫關于李光耀對拆屋立場的曆史,不可思議地聲稱李光耀不可動搖的願望動搖了。顯龍的最終目標是保存舊屋,同時假扮尊重李光耀。
看來此時如果再通過社交媒體公開更多證據只會混淆事實,迫使政府機構爲李總理找借口。如果有一個真正獨立的調查團檢視證據,歡迎他們向我們索取這些證據。說到底,要不要向李顯龍問責,必須由新加坡人民來決定。
●法院是挑戰遺囑正確管道
李顯龍將他對李光耀遺産支配的不滿交由下屬組成的委員會來處理,這是不對的。這其中存在很明顯的利益沖突,根本不可能被視爲是一個公正的討論平台。如果李顯龍希望挑戰遺囑,正確的管道由始至終都應該是法院。
李顯龍現在是想掩蓋自己嚴重濫用職權。他想假裝這只是一個普通的部長委員會,是一群位高權重的部長們聚在一起,希望“更清楚地了解(李光耀)對房子的看法”。(李光耀的遺囑和公開聲明已經十分明確地表明了他的看法。)
●何晶和政府機構介入
在國會上,你已看到李總理和何晶曾有保存、翻新和搬進父親故居以繼承政治資本的意願。李光耀簽署翻新計劃不意味著他接受故居應該被保存。顯龍誤導李光耀(與全家人)讓他們認爲故居必將列爲國家古迹。
有後備方案應對,不代表一個人希望或接受某種情況發生。若有人說:“如果我的書本著火,請聯絡我的保險公司”,他並非因此接受書本應該被燒。
在此之上,你已看到國家機關急于協助李顯龍的一幕。受嚴格管制的新加坡媒體不停地做出不客觀的報道。部長們急于對事情“負責”,這些事情明顯是在顯龍指示下進行,目的就是不願承認我們父親的遺囑。政府機構在三更半夜介入,爲總理和何晶找借口。
李顯龍是雙面人。他在公共場合表現爲一名行事光明磊落的兒子,尋求家中和諧。私底下,他用公權和他的下屬暗中破壞李光耀的遺願,攻擊那些發聲的人。
質疑部長委員會
●追問近一年沒答案
現在有人聲稱部長委員會的目的是完全單純的。如果真是這樣,爲什麽委員會那麽神秘?關于這個委員會的成員有誰、他們正在考慮哪些選項,以及他們最後要達成哪些決定,這些很簡單的問題,我們已經追問了將近一年。
但是我們終究沒有等來答案。作爲房地産的持有人以及李光耀的遺囑執行人,我們有權知道這些基本的實情。如果委員會的目的像它說的那麽單純,他們就應該及時、公開透明地回答我們的問題。
現在的說法是,委員會的使命範圍很廣,要針對處理歐思禮路38號故居“探討不同可能性”,也曾與我們探討過這些不同的選項。這種說法把委員會的工作和早在委員會成立之前,委員會成員以個人身份與我們就不同選項所進行的溝通混爲一談。 委員會與我們的溝通幾乎完全專注于李顯龍對李光耀遺囑的質疑。(如果委員會反對我們的描述,我們歡迎雙方發布完整的、未經修改的信件往來。)如果委員會是認真在探討故居去留的選項,我們會非常樂意提供我們的意見。
●委員會試圖“超越”具法律約束力遺囑
有些人指責我們反對委員會是因爲委員會提出了“不便回答”的問題。這只是個擋箭牌。事實上,我們數次詳細回答了委員會的“不便回答”的問題,而委員會卻無視我們的回答,繼續附和李顯龍。
我們反對的不是委員會提出的問題不便回答,而是這些問題極度不恰當。當一個秘密委員會試圖“重新審視”或要“超越”一份具法律約束力的遺囑時,這麽做是無視法律和分權。
父親拆除故居意願堅定
●父親沒“接受”將房子列爲古迹說法
各方現在已經達成共識,李光耀希望拆除故居的意願是堅定不移的。引用李顯龍4月7日的演講:我們父親“一直希望拆除”歐思禮路故居。如果政府不遵循他的意願拆除房子,李光耀當然也有後備方案。他在遺囑中的第七條第三句話中寫道:如果房子被政府勒令不能拆除,他希望只有他的孩子和子孫能隨意進出。很明顯地,他並沒有“接受”政府應該將房子列爲古迹的說法。留下如何處理負面情況的指示並不代表你接受或希望這種情況發生。李光耀一直認爲房子被列爲古迹的可能性,是令人難過和遺憾的。
法院一旦確立遺囑認證書,就說明遺囑具法律約束力,代表李光耀最終、最全面的意願。如果李顯龍質疑並想挑戰我們父親的遺囑,他在法院確立遺囑認證書的過程中有許多機會這麽做。我們希望他可以停止攻擊遺囑的有效性。如果政府尊重權力分立,這件事的定案就應該以李光耀的遺囑爲准。法庭才是解決遺囑糾紛的正確平台。
我們很高興委員會承認他們無權裁定李光耀遺囑的有效性。我們也認爲沒有必要再向現在的委員會提供更多意見。
讓政府人民決定
總理是否該負責
●若父親意願不被錯誤解讀
會停止在社媒公開更多證據
我們是沒有政治野心的普通公民。的確,我們不是政治人物,沒有一個龐大的媒體宣傳團隊幫我們撰稿。我們無法不經過濾地使用主流媒體,也不善于用社交媒體。我們一路上犯了很多錯誤,請原諒我們。
我們不是政治人物,也不希望看到新加坡被卷入一個無止境的公開爭論。就眼下情況,在我們父親的意願不被攻擊或錯誤解讀前提下,我們會停止在社交媒體上公開更多證據。到最後,是否要李顯龍負責、如何負責,要由新加坡的政府和人民決定。
●感激國人支持
自2017年6月14日以來,許多新加坡人向我們表示了支持。我們要感謝每一個人對我們父母的愛和尊重,以及所有的祝福。我們也要感謝你們對新加坡的關心。我們的父親幫助建立的新加坡是一個永遠將誠信與法制,以及國家利益放在第一位的地方。
我們明白許多人對于房子的去留有不同意見,也尊重你們不同的看法。由衷地感謝你們。